“经组织教育和处理,我对自己的工作态度与工作作风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我一定引以为戒,以扎实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职……”近日,面对兴安县纪委监委的回访,该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公路所所长韩某再次作出深刻检讨。
此前,该县纪委监委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兴安县地方公路所罗某长期不在岗,但仍一直领取工资待遇。监督检查小组及时将问题线索进行移交,该县纪委监委按程序进行核查,查证韩某在全县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中,一直未按要求对本单位“吃空饷”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放任单位职工罗某长期未在岗问题发生,并且在罗某不在岗期间,仍与罗某签订《聘用合同》,在其年度考核表上签署“合格”或“称职”等意见,最终韩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一直以来,兴安县纪委监委坚持立足职能职责,紧紧围绕党员干部作风能力建设深化纪律教育、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坚持预防在先、教育在先、警示在先。在重大节假日节点运用灵渠清风网站、公众号等方式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并发送廉洁短信,提醒广大党员干部拧紧廉洁过节“安全阀”。将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纳入县委党校各类主体班次教学课程中,加大廉政课程进党校、入班次的力度,把廉政教育能量向全县党员干部辐射。
持续把纪律作风教育摆在突出位置,通过组织召开警示教育会、观看警示教育片、旁听庭审等多种方式开展多层次、经常性的纪律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绷紧纪律弦。2023年,共摄制《利剑高悬》《初心蒙尘 侥幸作祟 终食苦果悔终身》2部警示教育专题片,运用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4场次600余人次;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活动2场100余人次;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参观“灵渠清风”警示教育展厅80批次3000余人次。
充分发挥“室组地”联动工作机制,聚焦干部工作作风漂浮、组织纪律观念不强、服务群众意识淡薄、事业心和责任感缺失等不良作风,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各乡镇、各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深挖细查问题线索,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2023年,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2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1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兴安县纪委监委 )
编辑:周俊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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