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山县第二社会福利中心正式启用,140余名特困供养老人陆续办理入住,搬进了“新家”。
该县特困人员区域化集中供养模式的顺利实施,源于该县纪委监委强化治本效能,做深做实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
此前,该县特困供养老人大多分散安排在各乡镇的民办供养机构。常山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在专项督查中发现,民办供养机构普遍存在缺乏专业管理、服务人员管理及照护水平不高、相关负责人纪法意识不够强等问题,养老金发放、食堂管理等方面也存在较多风险点,严重影响了特困人员的幸福感。
“既出题目也给答案”,常山县纪委监委在从严从实查找问题基础上,充分考虑历史因素、主客观情况开好“药方”,让被监督单位“知错要改”“知错能改”。在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前,县纪委监委认真组织讨论、深入分析研判民办供养机构监管问题产生的根源、特点和规律,结合民政部门、养老行业的特点,在纪检监察建议中列明发现的问题、产生原因、依据、措施,并与县民政局充分沟通,确保提出的建议可操作、能落实、好检验,共向民政等职能部门及养老机构属地乡镇发出监督执纪交办函8份、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9份。
提出建议只是第一步,推动整改落实才是关键。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后,县纪委监委按照“谁承办,谁督办”原则,实行“跟踪整改+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明确跟踪督查具体责任人和反馈时限,做好跟踪督办工作,并进行动态管理,形成“问题有清单、整改有措施、解决有反馈”的工作闭环,坚决杜绝整改“走过场”等情况,有效发挥纪检监察建议管根本、管长远的功效,实现“发出一份建议、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监督效果。
在县纪委监委跟踪监督下,该县民政局扎实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推动实行特困人员区域化集中供养模式,健全《养老金发放管理实施细则》《养老院食堂管理制度》等养老领域廉洁风险防控机制等17项,一体解决长期存在的点多难管理、服务水平低、廉政有风险等突出问题。
据悉,2023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向监督对象所在单位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和纪检监察建议书共103份,推动问题整改200余个,督促相关单位切实加强防范,做实做细监督执纪工作“后半篇文章”。
(常山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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