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是在反腐败高压态势下,贪腐手段、腐败形式出现的变异、升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建立腐败预警惩治联动机制,加强廉洁风险隐患动态监测,强化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快速处置。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作出部署,紧盯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对象,紧盯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全面巩固来之不易的压倒性胜利。新征程上,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增强政治敏锐性,深入研究腐败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准确把握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特点及规律,提高监督执纪执法的穿透性,持续加大惩处力度,有效惩治腐败变异升级。
经过新时代十年坚持不懈的强力反腐,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赤裸裸的权钱交易显著减少,但腐败存量尚未彻底清除、腐败增量仍在发生,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当前,反腐败斗争进入深水区,腐败分子步步设计、层层设防,腐败行为隐蔽性、专业性和复杂性日趋增强,传统腐败和新型腐败交织,市场、信息、资源与权力交织,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花样翻新,通过“影子公司”“影子股东”“虚假交易”“期权腐败”、政商“旋转门”等方式掩饰权钱交易,发现查处腐败难度加大。必须聚焦腐败滋生蔓延的内在机理及其新趋势新变化新特点,及时研究新问题、思考新对策,从创新思维、完善制度、技术助力、深化改革等维度发力,突出铲除土壤条件深化反腐败斗争,精准有效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
打破思维惯性和传统认知。与传统受贿直接收受财物不同,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往往将腐败行为与投资、借贷、理财等市场行为嫁接组合、混淆是非,以掩盖利益输送的实质。有的案件标的物从普通财物演变成期权或预期收益,直到变现才能确定贿赂金额;有的案件不再是“一事一结”“一单一清”模式,打一次招呼就能管多次管长久,形成相对固定的利益输送方式;有的制造多层代持、人贿分离等假象,自己隐藏在幕后操控指挥;有的通过站台、暗示等方式隐晦地行使权力,达到一种“心照不宣”“心知肚明”的状态等。面对这些市场化、专业化、隐蔽化的伪装,要打破思维定式,以发展、动态的眼光进行研判分析;要善于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查,识别复杂现象背后的政治本质,拆穿各类隐形、变异、升级手法。
健全完善反腐败法规制度。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之所以具有生存空间,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制度规范还不健全完善:或是不够具体有效、缺乏可操作性,或是衔接不畅、存在制度空白,给权力设租寻租留下空间;再者,制度执行不到位,执行者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这些都给意欲腐败者留有可乘之机。要通过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纪检监察工作体系,健全反腐败体制机制和制度规范等,把权力真正关进制度的笼子。要围绕一体推进“三不腐”,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等完善基础性法规制度,健全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配套制度。要推动完善惩处行贿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行贿行为惩治力度,强化对行贿、介绍行贿、洗钱等腐败关联犯罪的全链条惩治。
有效利用数据信息、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客观来说,科技在给社会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让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有机会披上市场化、专业化的外衣。在近年来查处的典型职务犯罪案件中,涉及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问题的比例逐渐升高,很多都是借助科技手段,妄图逃脱纪律法律惩处。执纪执法者必须拿出“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勇气和信心,提高查办新型腐败案件的专业能力。持续学习有关专业知识,熟练掌握运用大数据能力;培养科学思维方式,整合反洗钱、银行流水、工商资料、投资理财等数据信息,开展数据关联、比对分析、精准筛查等;强化穿透式思维,深挖资金去向、财产归属、决策指令等关键信息,精准识别各式伪装。通过科技赋能正风肃纪反腐各项工作,深入推进大数据、信息化建设,着力打通数据应用中的难点堵点,加快构建数字纪检监察体系。
深化改革阻断腐败滋生蔓延。腐败的本质是权力滥用,腐败问题的发生与权力配置不科学、行使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等密切相关。实践表明,一些领域及系统天然就容易滋生腐败。金融、国企等领域有的领导干部,除了具有一般行政部门拥有的人事、财物、项目、资金等管理审批权限外,还掌握大量投资机会、数据信息等稀缺资源,谋取非法利益的方式更加多元。在严肃查处腐败问题的同时,必须由点及面、举一反三,既要查清制度层面的短板和弱项,查漏补缺、建章立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从查处个案向面上施治升级;也要从专业知识及业务流程入手,研究推动深化改革,不断健全完善体制机制,从制度源头上进一步压降因权生腐空间。加强与司法、审计、财税等机关沟通协调,推动理论成果、实践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织密惩治腐败行为的监督网络。
反腐败斗争是一场总体战、攻坚战、持久战,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必须持续发力、纵深推进。要秉持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执着,坚定斗争意志、提高斗争本领,持续深化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问题,紧盯权力授予、运行、监管等各环节全流程存在的廉洁风险,持续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下大气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尉承栋)
上一篇: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要敢担当善作为
三堂会审 | 收受好处后让行贿人代持是否构成受贿既遂从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市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荔宁案说起 | |
特邀嘉宾 廖振义 荔浦市监... |
互涉案件办理中的法法衔接问题探析 | |
国家监委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 |
时代专论 | 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 | |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 |
鞍山:“小切口”推进专项整治 做好解决民生问题“大文章” | |
鞍山:再动员、再部署 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 |
河南息县:风雨无阻忙执行 秋季攻坚再发力 | |
一城秋雨豆花凉,淅淅沥沥的雨滴敲打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