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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乱心志 欲迷人眼

时间:2024-05-09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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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靳东,男,1970年7月出生,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四川新康石棉劳动改造管教总队二中队干事、副中队长;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金川县马尔邦乡公安司法助理;金川县委办公室秘书、副主任、主任干事;小金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小金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若尔盖县委副书记,县政府代理县长、县长;阿坝州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局长;阿坝州政府副秘书长,州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1年12月,阿坝州纪委监委对靳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2022年2月,靳东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2年5月,靳东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

  2021年10月,在接受组织谈话时,靳东矢口否认了与李某某等商人老板之间存在不正当经济利益关系,并多次表示其所讲属实,愿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但几十天后,被采取留置措施的靳东便将自己的严重违纪违法事实和盘托出。因亲清不分,靳东最终倒在了不法商人的“糖衣炮弹”之下,成为金钱的俘虏,走向了腐化堕落。

  1 背离初心,“贪欲之火”越烧越旺

  1970年,靳东出生在金川县一个普通家庭,全家仅靠父亲的工资和几亩土地艰难度日,但一家人依然生活得温馨而快乐。靳东的父亲是个老党员,曾为了保护国家财产而因公致残。其父亲一直教育靳东姐弟4人要做正直的人、坦荡的人,并且对读书较为努力的靳东寄予厚望。在父亲的耳濡目染下,靳东成为家族的第一名大学生。

  “绝不做有损党的形象的事……”1993年,23岁的靳东在金川县原马尔邦乡工作时,郑重地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28年后,在留置场所再次看到自己当年手写的这些铮铮誓言时,他怆然泪下。

  靳东在基层奋斗了11年后,33岁开始担任县级领导干部,40岁时成了县政府“一把手”,是大家谈论和羡慕的对象。

  然而,随着职务的升迁、手中权力的增大,开始有一些不法商人老板打着各种旗号找到靳东,请托各种事项。他在与商人老板的觥筹交错和半推半就中,逐渐忘记了当初的誓言,背离了入党初心,以“碍于面子、碍于人情”为由,开始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仗义”帮助商人老板拿到工程项目并大胆收取“感谢费”。此时,靳东的人生信条已发生了彻底改变,“不该打的招呼打了,不该拿的钱拿了,不该去的地方去了,不该伸的手伸了。”靳东反思说,那时的“朋友圈”“人情观”已然异化变味。

  靳东在若尔盖县工作了6年,先后任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和县长职务。若尔盖县平均海拔3500米,高寒缺氧,严寒期长。艰苦的条件下,他不是践行入党誓词,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努力工作,而是在金钱的诱惑下迷失了自我。

  据办案人员介绍,靳东在若尔盖县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给相关部门单位打招呼,帮助多名商人老板承接当地防洪治理工程、供水管道采购等项目,并在出租车客运经营、酒店经营等方面为商人老板提供帮助。这期间,靳东共收受165万元“感谢费”。

  靳东在“围猎”中丧失了应有的原则和底线,党的十八大后仍然“顶风作案”,情节严重、性质恶劣。

  2 知法犯法,亲清不分越陷越深

  靳东自诩知法、懂法,这样的“底气”源于他早期所学专业和工作经历。本科读的是法律专业、第一个工作岗位是警察、负责的第一项工作是司法、担任副县长分管的工作主要是公安、司法……

  在平时,靳东做足了表面上的学习。担任领导干部以后,他时常把学法、知法、懂法、用法挂在嘴上,在各种会议上要求党员干部把法律红线视为不可逾越的底线。在担任县长期间,靳东还在自己主持召开的党员干部违规收受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上表示,要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措施开展专项整治,要求每名干部职工都作出不违规收受礼金的书面和口头廉政承诺,并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对违规收受礼金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2015年11月,作为县长的靳东参加了若尔盖县委常委班子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研讨会,靳东在讨论发言时表示自己“坦荡荡”。然而,就在半年前,靳东还收受了老板汪某送上的“小礼品”——一个装有30万元现金的手提袋。

  靳东与汪某的“友谊”由来已久。2009年上半年,汪某便找到时任小金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的靳东,想在当地承揽某建设项目,靳东在向相关负责人“打招呼”后,汪某以458万余元的价格顺利获得了该项目;2010年,靳东在担任若尔盖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期间,还让汪某承揽了当地一个风貌改造项目。所以,在得知靳东要装修房子时,为了表示“感谢”,汪某便主动送上了装有30万元现金的“小礼品”。

  忐忑地尝到了“糖衣炮弹”的“甜味”后,靳东每次都泰然自若地收下商人老板们送上的“大礼包”,丝毫没有想到党纪国法绝非“橡皮泥”和“稻草人”,容不得任何人藐视和践踏。

  公权私用破了底线,违规决策踩了红线,收受贿赂碰了高压线,靳东亲清不分,甘于被“围猎”,把手中的权力变成了谋取私利的工具。贪欲之门打开了,贪腐的步子迈出了,在给地方政治生态、营商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同时,靳东自己也在追逐“钱途”中泥泞不堪。

  3 悔不当初,曾管理服刑人员现沦为“活教材”

  1991年7月,大学毕业的靳东来到四川新康石棉劳动改造管教总队二中队工作。“在那个大山沟里,我与众多的服刑人员打了两年交道。从事管教活动时,我心里常常在想:他们每个人的犯罪经历都是活生生的教材,以后我不能像他们这样啊!”靳东在忏悔时想起了刚参加工作时自己的那份坚定。管理服刑人员的经历对刚参加工作的靳东来说触动非常大。

  在劳动改造管教总队工作了近两年,严格规范的管理和规律的起居作息,让靳东养成了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工作作风。

  然而,30年后,年过半百的他再次进入监狱,与之前不同的是,这次他成为别人的“活教材”。

  曾几何时,靳东给人的印象是兢兢业业﹑勤勤恳恳,面对任职地区改善民生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工作,保持着锐意进取的状态。但意气风发的背后,却隐藏着令人咋舌的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

  靳东平时善于伪装,身边人所不知道的是,早在2009年上半年,时任小金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的靳东便收受了项目承建商姜某某送上的一张内有20万元的存折,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收受大额贿赂。而姜某某如此“大方”,主要是因为在靳东的帮助下,姜某某以580余万元的价格顺利拿下了小金县某还建房工程,获得不菲利润。

  此后,靳东多次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承揽、项目实施、国有资源经营权承包等事项中为商人老板谋取利益并收受好处。2012年下半年,时任若尔盖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的靳东收下了项目承建商李某某用黑色旅行包送上的“水果”——100万元现金,这是他单笔受贿金额最大的一次。他把这个旅行包放在卧室的床下,陆续用于炒股、购车和个人日常开支。

  经查,2009年3月至2015年5月,靳东在担任小金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若尔盖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7名商人老板提供帮助,收受商人老板的财物共计215万元。

  2022年5月,随着法槌落下,靳东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教训极其惨痛、代价极其沉痛、结局极其悲凉。”靳东用三个“极其”总结了自己的结局。(通讯员 周阳轩)

  


  靳东忏悔录(节选)

  2021年12月,我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组织采取留置措施,接受审查调查。被留置以后,我常常彻夜难眠,辗转反侧,深深地陷入了自责和痛苦的泥沼,无法解脱,无法抬脚而出。一步一步走进深渊,是自己一直没有警醒的思想滑坡、法纪(意识)淡薄、行为失范、底线失守、心存侥幸等原因造就的苦果,让自己不由得扼腕长叹,悔恨交加,唯有以赎罪的心态,向组织作出忏悔,心灵才能回归平静。

  一是思想上的滑坡。参加工作以后,得益于家庭的传统教育,我坚守清贫,甘于吃苦,能忍常人之所不能忍,然而走上领导岗位以后,随着职务的不断升迁,权力的逐渐增大,地位的慢慢提高,找到我办事的人多了、看我脸色的人多了、恭维我的人多了,慢慢地侵蚀着我的思想,原来紧绷的弦也开始松了,领导打招呼,朋友找帮忙,我都很仗义地运用手中的权力去帮忙,收取“好处费”“感谢费”。把干净是一个干部最基本的底线抛之脑后,在思想上丧失原则、丧失阵地,在半推半就中把别人给的“好处”当成了正常的人情交往,把别人送的“感谢”看成了理所当然,忘记了党的纪律,忘记了法律红线,忘记了初心使命,就这样在不知不觉中触碰了“带电的高压线”。

  二是行为上的失范。曾几何时,我把“防微杜渐”作为修身准则。但碍于面子、碍于人情,别人找到我帮忙,不该开的口开了,不该见的面也见了,为利益往来提供了方便,这些行为看似“小节”,其实在不知不觉中走上迷途,难以回头。不该打的招呼打了,不该拿的钱拿了,不该去的地方去了,不该伸的手伸了,我前半生的努力一下子就付之东流了,留给亲人的是伤心,留给自己的是悔恨,留给朋友的是叹息。

  三是法纪(意识)上的淡薄。以前自己以为很懂法、知法,不会出错、不会犯法。从学校毕业,从事的第一个岗位是警察;到地方工作,负责的第一项工作是公安司法;在职本科就读,拿的文凭是法律本科;担任领导干部以后,也时常把学法、知法、懂法、用法挂在嘴上,知道法律红线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但是,自己被到手的金钱蒙蔽了双眼,胆大妄为,无所顾忌,一而再再而三地收取别人钱财,以身试法的结果就是让自己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再也没有挽回的余地。

  四是底线上的失守。当官就不要想钱,想钱就不要当官。记得我在入党志愿书上也写道:入党不是为了升官发财。可是我忘记了当初的誓言、背离了当初的承诺,没有构筑起拒腐防变的防线,面对“糖衣炮弹”的冲击,面对层层“围猎”,亲清关系不分,层层失守,在公权私用上破了底线、在违规决策上破了红线,在收受贿赂中碰了高压线,出事也就成为了必然。

  五是心理上的侥幸。“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这是千真万确的真理,但是过去我却对此很不以为然。此时此刻,我才感到走得太远了,是侥幸心理占上风、让我难以回头。从收取第一笔贿款时的忐忑不安,到后来的安之若素,不能不说是侥幸心态麻醉了自己,再加上别人的承诺,总认为自己不会出事。其实祸患早已埋下,这样的教训刻骨铭心。

  如今我对自己所犯的错误感到无比悔恨,我因为守身不严“失陷”,让党的形象蒙了羞,对组织造成的损失、影响和危害都是巨大的,我对不起党的关怀,对不起组织的培养。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597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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