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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故事丨被取消的“停车费”

时间:2024-05-09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这里停车收费10元,请问是现金还是扫码支付?”巡察组工作人员刚下车,一位大叔就跑过来收停车费。

  

  “这里不是社区的停车位吗,怎么还要收费呢?”巡察组的小慧疑惑地问。

  

  与大叔交谈中得知,几年前,为了规范管理车辆,社区划定了停车位,由于这位大叔家在社区旁边,就委托大叔负责收费,所收到的停车费与社区五五分账。

  

  “这几年我交给社区的停车费大概1万块吧,没有开具发票,具体金额我也不记得了。”收费的大叔叙述道。

  

  带着这“停车费10元去哪了”的疑问,巡察组深入社区了解。

  

  “书记,您好!我们是区委巡察组的,想向您了解点情况。社区门口的停车位是社区管理吗?怎么收费的呢?” 巡察组组员小璐开门见山地问道。

  

  社区书记听到巡察组这一问,愣了10秒左右。

  

  “是的,不太记得是10个还是11个车位了,具体从什么时候开始收,我不太了解,我上来做书记时就已经收费了。”书记解释道。

  

  经了解,社区委托大叔收费,收到后交给社区干部肖某管理,没有放进社区财务账管理,主要用于社区加班用餐、购买纸巾、矿泉水或村民操办喜事的随礼钱等等日常开支。

  

  “停车费10元看似事小,实则危害甚大。它不仅破坏了干群关系,更是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如不及时整改,容易滋生蔓延,阻碍乡村振兴建设以及基层治理现代化进程。”针对这一发现,巡察组迅速行动,将该问题向街道党工委及社区提出整改意见。

  

  “社区私划停车位进行收费,不符合规定,作为社区党委书记,我已经认识到错误,现在我们已经进行整改,停止收取停车费。”社区书记惭愧地说道。

  

  “村(社区)作为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代表着党和国家的形象,村(社区)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在群众中影响极坏。通过开展‘乡村一体巡’,将巡察向村(社区)延伸开展有效监督,促使基层干部增强规矩意识和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以此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干群关系。”玉州区委巡察组组长感慨地说道。(玉林市玉州区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40426/gxjjw662b5c7d-18998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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