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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故事|“无人知晓”的场地租金

时间:2024-05-23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刚和财务核实,铁塔公司拖欠了八年的租金已经补缴到账,还和我们签订了新的场地租金合同。”4月的一天,柳州市柳江区委第三巡察组组长接到了进德镇琼林村支书的电话,告知租金问题解决的最新进展。

  

  这笔“无人知晓”的租金,还得从去年该区委巡察组开展第四轮巡察时说起。

  

  在查看琼林村委近5年的集体收入账目明细过程中,巡察组成员发现缺少出租村委老办公楼三楼楼面和一楼房间的租金。带着疑问,巡察组到现场查看,发现这两处放着通信信号塔及相关设备。

  

  “别的村存放信号塔都和公司签有合同并按时收到租金,他们怎么会没有呢?”为进一步了解情况,巡察组找到相关人员进行询问。

  

  “三楼的信号塔是什么时候放的,是租用你们的地方吗?”

  

  “我来的时候就已经在了,好像是对外出租的。”面对巡察组的询问,村委工作人员表示由于人员更换频繁,目前他们也不了解具体情况。

  

  在村委的调查遇到了瓶颈,巡察组决定从信号塔所属的公司入手。在与电信公司取得联系后,电信公司向巡察组提供了2011年与琼林村签署的房屋租用合同。合同上写明该公司租用村委办公楼三楼楼面和一楼房间存放设备,租金每年1200元,租期10年。

  

  依据合同内容,巡察组倒查村委收入明细,发现从2016年开始,村委就不再收到此项租金了。“是公司没有支付,还是有人另设账户将这笔钱挪用了?”为查清钱款去向,巡察组要求村委向该公司核实租金给付情况并提供转账凭证。

  

  经调查,2015年信号塔管理权由电信公司转到铁塔公司管理期间,由于工作交接遗漏,导致从2016年之后未按时支付租金且租金明显低于周边村委。经过双方协商,铁塔公司同意将基站场地租金上调,补缴租金并签署新的场地租用合同。

  

  针对该村委存在的集体资产管理不严不实,监管缺位导致资产流失等问题,巡察组向村委负责人进行反馈,在要求出具情况说明的基础上,及时进行整改。

  

  琼林村委通过梳理集体资金资产项目,举一反三查找风险漏洞,开展集体资产管理使用业务培训,提高村干部责任意识。目前,该村已查找问题漏洞4个,完善制度2项,项目资金使用定期公示公开2次,实现对项目的动态管理监督。(柳州市柳江区纪委监委)

  

  

  编辑:劳宛涓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40521/gxjjw664c736c-19056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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