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某某采取签订虚假合同、虚开发票等方式套取扶贫项目资金,最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案资金已全部追缴到位。近日,黔东南州三穗县滚马乡召开党员干部大会,通报了苗鸟村原党支部书记罗某某严重违纪案。
此前,县纪委监委收到罗某某涉嫌挪用公款问题线索后,鉴于涉案金额较大、事发时间较长,在综合研判后,县纪委监委成立由有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和滚马乡纪委干部组成的专案小组,发挥“室组地”联合办案优势,很快罗某某相关问题被查清。
十三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强调,要健全“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黔东南州纪检监察机关围绕派驻机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职责,在强化日常监督、专项监督、案件查办上同步发力,持续提升派驻监督质效。今年以来截至4月底,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各派驻(出)机构监督发现问题线索367件,立案236件,主动约谈573人次。
“针对州、县(市)派驻机构力量配备、管理体制、办案能力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我们从职能职责、监督检查、执纪执法等方面优化机构设置,规范工作流程,确定由5个监督检查室牵头,将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划分为5个监督协作片区。”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通过明确协作职能职责,进一步健全完善“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等协作机制,有效提升派驻监督效能。
为充分发挥“驻”的优势,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各派驻(出)机构通过列席会议、工作会商、谈心谈话等方式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并围绕发现问题、处置问题和督促整改等环节全方位细化联动协作举措,加强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推动监督贯通融合。同时加强与行政、司法、财会、统计等监督协作配合,增强监督合力。
健全完善“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充分发挥室“统”、组“专”、地“熟”的优势,由分管办案领导牵头抓总、统筹协调,“联系室”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在问题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等工作环节进行“全链条”业务指导,以“室”促“地”带“组”,在内审外查中加强集体会商、信息沟通、集中研判,推动提升派驻(出)机构办案质效。
(黔东南州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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