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多起领导干部“退而不休”搞贪腐的案例。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在退休后并未真正放下权力的执念,而是利用其曾经的职务影响力,继续行贪腐之事,这些行为是对党的纪律的公然践踏,充分暴露了他们三观的扭曲,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破坏了政治生态。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多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对于“退而不休”的腐败分子,我们必须坚决依法惩处,才能彰显法纪的威严,才能震慑那些企图以身试法的人,让腐败分子闻风丧胆。
离岗不离规,教育永不止。部分退职干部未能涤荡心灵、摒弃贪念,反而“退而不休”,利用昔日的职务便利继续为私欲服务,这无疑是对党纪国法的公然挑战。新修订的《条例》对此类行为予以明确约束,不仅彰显了党的坚定决心,也再次重申了党纪的严明和不容挑战。任何党员干部,不论在职与否,都应牢记初心使命,守住纪律红线。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加强警示教育、列出负面清单等方式,推动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对离退休干部的教育引导。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为契机,加强离退休党员干部的党纪学习教育,确保他们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深刻认识到退休不是免罪金牌,党纪国法永远是悬在头顶的利剑。唯有如此,方能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确保党的队伍纯洁健康。
离岗不离纪,监督不缺席。部分党员干部政绩观扭曲,认为退休即入“保险箱”,甚至作为遮掩贪腐的“护身符”,侥幸心理作祟,继续腐败,其错误思想及危害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与公信力。新修订的《条例》着眼加强对全体党员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的管理,完善对离职或者退休党员、干部违规从业、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影响力为亲友牟利行为的处分规定,划定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在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的同时,在全周期管理上持续用力,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党员干部无论在职还是退休,都要恪守党性原则、严守党纪法规。
离岗不离廉,反腐不松劲。要根治“退而不休”的腐败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从根本上加强制度建设,深入查找腐败问题背后的制度建设薄弱点、权力运行风险点、监督管理空白点,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实现查办案件、完善制度、教育引导一体贯通。坚持查找问题和深化改革相统一,从问题入手,破立并举,找准腐败问题根源和症结,既拿出当下“改”的办法,又建立长久“立”的机制,通过改革和制度创新切断利益输送链条、清除“污染源”,不断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新余市渝水区纪委区监委 皮丽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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