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韦某有信访举报件正在核实……”日前,田林县纪委监委在收到县委组织部的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函后,立即启动廉政审查工作,经过层层“把脉问诊”后,及时形成党风廉政意见向县委组织部作出书面回复。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干部选拔任用和评先评优的一道重要关口,也是党内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田林纪委监委坚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紧盯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等重点环节,通过规范受理范围、层层审核把关、严明工作纪律等方式精准开展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为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保驾护航。
为进一步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该县纪委监委明确规定出具党风廉政意见的对象为本级纪检监察机关联系监督的干部,出具党风廉政意见的范围包括干部选拔任用、换届选举、荣誉表彰等7个方面内容,详细列明评比表彰项目,并对各单位要求出具党风廉政意见的程序、时限作出具体工作要求,着力解决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中出现的对象不精准、范围不明确、流转不顺畅等问题。
为确保回复意见的准确、真实、严谨,该县纪委监委实行“归口管理、联合会审”,由办公室先对收到的征求意见函进行初审,对不符合工作要求和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不予受理;对予以受理的,围绕诫勉谈话、信访举报、线索处置、立案审查调查、党纪政务处分情况等内容,分别征求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等承办部门意见,经综合研判分析后出具初步审查意见提交室主任、协管领导、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四级审签,层层审核把关,为干部廉政情况精准“画像”,有效防止“带病提拔”“携伤评优”“病变离任”等问题发生。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工作要求,对廉政意见回复工作采取“抓专人、专人抓”的方式,对打听过问、说情干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等行为坚决抵制,对于审查过程中存在把关不严、弄虚作假、对外泄露等问题,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回复廉政意见61份3454人次,其中提出暂缓或否定性意见172人次。(田林县纪委监委)
编辑:劳宛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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