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强调,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经常性纪律教育,一体推进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一以贯之增强定力真抓实干,推动形成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浓厚氛围。
“学纪”要以学为先,“入脑”更“入心”。立身百行,以学为先。党员干部要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读原文、逐章逐节悟原理,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明确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真正让党规党纪烙进脑海、刻在心上;以案警示学,用好警示教育“活教材”,从身边人身边事中吸取经验教训,让党员干部能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深入剖析自身在工作作风、服务群众等方面的不足,做到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融入日常学,除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学习外,还要经常性开展自学,保持“打破砂锅问到底”的心态,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使学纪的过程成为强化纪律意识、增强党性修养的过程。
“知纪”要以严为要,“知行”更“知止”。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只有理论上清醒,政治上才能坚定,行动上才能自觉。党员干部要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从思想上固本培元,不断校准思想和行动,解决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要在纸上学,更要事上见,对照“六项纪律”查摆问题、推进整改、补齐不足,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在思想上、在行动上把规矩立起来、把纪律严起来;要紧绷“作风建设”之弦,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传承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激发共产党员崇高理想追求,把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看成是极大的耻辱。做到勤掸“思想尘”、常破“心中贼”、敲响“警示钟”,以“内无妄思”确保“外无妄动”。
“明纪”要以纪为重, 才能“铭心”更“润心”。行之有恒,方能致远。对于一个政党,纪律是生命线;对于一个党员,纪律是高压线。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日常监督,抓早抓小处理党员干部作风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微杜渐、层层设防,坚决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要坚持常态长效抓惩戒,对照《条例》要求,深入查摆党员干部在理想信念、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服务群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挖症结根源,形成针对性“问题清单”,对违纪违法问题动真碰硬加强惩处,确保不漏一处、不放一个;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切实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更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守纪”要以用为本,才能“自勉”更“自觉”。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最终的落脚点是形成日常遵守党规党纪的高度自觉。纪检监察干部要把纪律教育与党性教育、廉洁教育贯通起来,坚持在学中干、在干中学,使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通过深入学习领悟,增强信仰纪律、尊崇纪律、维护纪律意识,自觉地为政以德、正心修身,自觉把权力行使的过程作为为人民服务的过程;要把铁的纪律内化为言行准则,从党纪学习教育中汲取奋斗之力,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坚决同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作斗争,始终做一名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党的纪检监察干部。(作者:李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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