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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报评论 | 以改革精神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

时间:2024-07-30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系统部署,要求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持续为基层减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化认识、强化担当、创新思路,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上下更大气力,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助力各项改革部署落地见效。

  贯彻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必须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擘画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蓝图。越是恢弘的目标任务,越需要全党上下齐心协力落实,越需要广大干部真抓实干,越需要优良作风提供坚强保障。如何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营造干事创业氛围,确保广大干部真正把时间和精力用于抓改革、促发展,是摆在各地区各部门面前的一道“政治必答题”。近年来,基层减负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针对性举措越来越多,整治力度持续加大,减负效果不断彰显,但离党中央要求、事业发展需要、干部群众期盼仍有差距,还需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高度,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更实举措,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让基层更加有感,推动广大干部轻装奋进,确保改革部署落实落地。

  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必须坚持以改革精神破解顽瘴痼疾。当前,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过多过频、考核过杂过细脱离实际等现象在一些地区和单位较为突出,有的问题纠而复发,有的出现了隐形变异新情况。整治工作要取得实效,必须找准深层次矛盾,以改革思路深化问题整治。配套制度不完善、不协同,影响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近年来督查检查考核调研、政务应用程序管理使用、创建示范和评比达标活动等方面的制度不断健全,但缺乏细化规定、政策要求模糊、刚性约束不足、制度衔接不够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导致一些加重基层负担的现象反复出现。必须立足职责,推动建立健全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制度规范,逐步压缩制度空白和模糊地带,从制度上铲除加重基层负担问题滋生的土壤。“小马拉大车”、权责不对等是基层负担重的症结所在,一些上级单位以简政放权、属地责任等名义,只向基层压任务但不给指导和资源,导致基层任务“超载”。必须推动各地区进一步理顺体制、优化机制、放权赋能,建立健全基层权责清单,不属于基层职责的任务要坚决拦住,该赋予基层的资源要坚决落地,让基层有责有权、责权匹配,有效破解基层负担重的难题。

  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主动作为,持续把减负效能转化为促进改革的强大动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是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着力点,要充分发挥职能职责,加大纠治力度,不断取得工作新成效。以政治监督保障改革落地,加强对改革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着力纠治借改革之名大搞文山会海和频繁无效的督检考等只做虚功不求实效的问题,坚决防范片面理解改革要求、机械推进工作等现象,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以铁的纪律营造严的氛围,强化对减负各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发现加重基层负担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处理、绝不放过,把严的标准立起来、落下去,让老问题逐渐减少、新问题难以蔓延,为推进改革创造良好环境。以严管厚爱激励担当作为,准确运用“四种形态”,进一步精准规范追责问责,防止搞简单化问责,防止用问责代替整改,以精准定性量纪执法,树立激励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引导广大干部锐意进取,蹄疾步稳将改革推向深入。(纪锋)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yunjishiping_0726/1308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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