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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故事|误工补助并非人人能领

时间:2024-08-06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今年3月,扶绥县委巡察组在渠黎镇某村开展常规巡察,在查阅该村账本时发现,登记的开支大都是发放误工补助,签领表上既有村民签领也有村党总支部书记和其他村干签领。虽然每人每次领取的金额仅有50元或100元,但领取的人数多,总金额大,最多的月份总金额超过1万元,这引起了巡察组的特别关注。

  

  频繁的发放误工补助,支书是否有意套取村集体资金?带着疑问,巡察组找到支书谈话了解,走访领取过误工补贴的村民。

  

  “我们经过集体会议讨论决定,只要是为集体为村民办事,无论是谁都可领补助。不允许代签代领更不能多领冒领,由村民之间互相监督。”村支书理直气壮地说。在走访过程中,村民们均表示村委经常组织大扫除等集体活动,误工补助是本人亲自签领,签领表也会张贴在村委的公开栏。

  

  如此,支书不存在套取村集体资金的问题。可随之而来的第二个疑问是,支书已享受到基酬待遇,再领取误工补助是否符合规定?

  

  为了解开这个疑问,巡察组咨询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等部门,并翻阅文件资料之后,得到的答案是,该村支书给自己发放误工补助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

  

  巡察组再次找支书谈话时,她提出:“找我办事的村民多,常常忙得脚不沾地,这点补助是应得的。”

  

  “误工补助并非人人能领,村支书的主要职责就是要公道正派、尽职尽责地为村民办好事,你已经享受到基酬待遇,再以此为由领误工补助,是会违反纪律的。”巡察组工作人员耐心地向支书解释。

  

  支书恍然大悟:“在此之前,我不清楚什么钱能领什么钱不能领,你们给我上了深刻的一课。”

  

  随后,巡察组召开组务会讨论,最后决定将该村党总支部书记及其他村干涉嫌违规发放领取误工补贴的问题线索按程序移交至县纪委监委。

  

  “本轮巡察我们发现,部分村干纪律意识还有待提升,‘村财乡管’工作中存在制度不够健全,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该县委巡察机构负责人表示。

  

  为此,巡察组把该问题写入巡察报告,建议渠黎镇党委要加强对各村“两委”干部的业务培训和日常监管,健全完善村级财务制度,规范村级资金使用行为。(扶绥县纪委监委)

  

  

  编辑:劳宛涓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40802/gxjjw66ac8b81-1922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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