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纪检法治网 登录

当前位置: 纪检知识 :正文

江西新余渝水区:做实“三资”监督 守好农村集体资产

时间:2024-08-12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监察委员会

  

  近日,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纪委监委向水北镇党委送达昌下村党支部书记刘某某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决定书,并通报相关案情。

  此前有信访举报反映,刘某某在任水北镇昌下村村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协助某村民以虚假的林地承包合同将村委的林场所有权证变更到该村民名下进行贷款,导致贷款未被收回,集体资产所有权情况不明。经渝水区纪委监委核查属实,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

  为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预防“微腐败”,渝水区纪委监委针对村集体“三资”开展专项监督,发挥“室组地”作用,对村(社区)开展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信访举报多发及项目、资金多的重点村,将审计、巡察等发现的问题作为村集体“三资”问题整治的切入口,以点带面开展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各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风险和隐患。

  起底信访举报线索,实地走访了解情况,聚焦群众关注的问题,找准病灶,精准施策,推动应用掌上监督、小微权力一点通,深化基层党务、政务、村(居)务、财务公开,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规范村组的财务管理。突出抓早抓小,用好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等方式,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对情节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深挖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从严从快查处,推动农村“三资”管理规范化,监督守护农村集体的“钱袋子”。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tszs/202408/t20240812_8537644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24小时法律在线
热点图片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纪检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纪检法治网 jj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