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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故事丨追回多发的低保金

时间:2024-08-12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这次低保金事件是一个教训,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现在感到非常后悔,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高度负责,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近日,博白县水鸣镇上庄村治保主任包某东在处分决定宣布现场后悔说道。

  

  此前,博白县纪委监委在开展低保补助金专项督查活动中,收到群众反映水鸣镇上庄村包某付去世后还领低保金的问题线索,随即成立调查组开展核查。

  

  调查组通过数据对比、查阅低保发放台账、实地走访核实、询问相关人员,在初步掌握情况后,找来村里负责该项工作的村治保主任包某东进行谈话。

  

  “对已故低保人员是否享受补贴,平常你们都是怎样开展生存认证工作的?”调查组开门见山问道。

  

  “都是各管片干部将各自核实的低保人员认证登记表上报到我这,由我负责整理上报民政部门停发相应人员的补贴,不会有什么错误的。”包某东理直气壮回答道。

  

  “那外元队包某付已经去世了,还在领取低保金,这个情况你知道吗?是什么原因?”调查组人员追问道。

  

  “这,这个……是我工作的疏忽,对低保人员生存认证工作不上心,审核把关不严造成的……”在调查组调取的证据面前,包某东顿时惭愧地低下了头,承认了是自己的错误。

  

  原来,2022年6月,上庄村在开展民政救助对象生存认证工作中,包某东忘记管片干部向其告知包某付已于3月份死亡的信息,在发现包某付确认签名栏未填写时,没有及时向管片干部核实就在认证登记表上代替包某付签名,并作为核验人员签字通过生存认证。在上报镇民政办几天后,管片干部再次告知包某付已死亡,但包某东认为相关材料已上报民政部门,修改比较麻烦,直至2023年2月才将包某付死亡情况上报民政部门,造成包某付死亡后仍领取10个月低保金2593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今年6月,包某东受到警告处分,多发的低保金被追回。

  

  针对该案暴露的问题,博白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向水鸣镇党委、县民政局下发监察建议书,要求水鸣镇落实直接整改责任,县民政局做好政策指导并围绕“应保未保”“应调未调”“应停未停”等突出问题全面开展排查。截至目前,该县民政部门通过排查并及时停发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低保户共1777户4531人,涉及金额117.55万元。(博白县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40812/gxjjw66b97653-1925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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