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监督管理室党支部:召开2024年第26次学习会
时间:2024-08-20 作者:佚名
来源:西藏纪检监察网
近日,案件监督管理室党支部召开第26次学习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各族干部群众回信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部分同志围绕学习内容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给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各族干部群众的回信,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民族地区的深切关心关怀,为民族地区在新征程上谱写发展新篇章指明了前进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从五个方面对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作出系统部署,系统阐释如何分层分类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是推动管党治党不断深化的根本遵循;两期关于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再次给我们敲响警钟,警醒教育意义深刻,特别是结合“党史教育、红色研学”活动再次聆听孔繁森同志的先进事迹,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对比,更是震撼灵魂,倍感责任压力和前进动力;王君正书记在自治区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辅导会上的讲话,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的深刻解读、是切合西藏实际的具体阐述,是我们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的具体遵循;多布庆同志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会上的讲话,直抵内心、深受教育;《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纪检监察机关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西藏自治区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实施细则》《工作提醒(十)》是我们开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依据。
会议要求,要严格落实好“第一议题”制度,继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深入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和西藏地方与祖国关系史,贯通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和王君正书记在自治区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辅导会上的讲话精神,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结合单位职责、部门职责、岗位职责,不折不扣落实在工作实践中。要认真学习多布庆同志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会上的讲话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两期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做好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深入对照检视,常敲思想警钟、常紧纪律之弦、常存敬畏之心。要反复研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纪检监察机关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西藏自治区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实施细则》等,把规范性文件执行到位,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确保规章制度刚性约束力。(案件监督管理室/责任编辑 毛婧)
原文链接:http://www.xzjjw.gov.cn/bmdt/112590.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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