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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密市:降档的保险赔偿

时间:2024-08-24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日前,山东省高密市纪委监委在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与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某村多位村民反映玉米受灾赔偿金与缴纳的保险赔偿标准不一致的问题,该市纪委监委判断其中可能存在猫腻,随即组织干部开展核查。

  核查组工作人员到相关保险公司查阅了该村的投保清单和赔付明细,又到镇经管站调取了有关账目,均显示该村所有农户按低档4元/亩的标准缴纳玉米保险,但周边的村多是按照高档8.4元/亩的标准缴纳。对此,核查组了解到,由于当时雨水较大,附近村的农户普遍选择高档保费,以降低风险,而该村农户均按低档标准投保显然不合情理,工作人员便以此为突破口,开展进一步调查。

  核查组兵分三路,一路到村民家中走访,一路与村级监督小组成员谈话了解,一路与具体负责收取玉米保险费的村干部进行谈话。经走访,工作人员发现,该村按高档8.4元/亩的标准收取村民玉米保险费,但是按低档4元/亩的标准为村民投保,剩余保险费被存于村集体账户用于后续支出。

  “明明是按高档收取的玉米保险费,为什么只按低档标准为村民投保?”核查组工作人员找来该村党支部书记王某询问。

  “这个保险交了好几年,一直没派上用场,我就跟两名村‘两委’成员商议交个低档,剩下的钱还能给村里办点事。但是,剩下的钱绝对没进个人腰包。”王某交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未按程序,擅自更改投保档次,即便钱没进自己腰包也不行,这是典型的乱作为问题,玉米受了灾,损失最大的还是群众。”面对核查组工作人员的批评教育,王某低下了头。

  最终,王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两名村“两委”成员也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王某等自行筹措资金对受灾群众进行了补偿。

  高密市纪委监委结合专项整治和近年来“三资”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制发纪检监察建议,推动举一反三,在全市15个镇(街)、910个村(社区)开展农村“三资”领域专项治理,并选取近年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土地承包、惠农补贴、“三资”管理等领域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张昕健)


原文链接:http://www.sdjj.gov.cn/gzdt/dfzf/202403/t20240304_1169348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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