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省纪委四次全会报告指出,过去一年,省纪委监委协助省委推动清廉云南建设起势成势,实施“十大行动”,开列“十张清单”,整合各类监督资源、监管力量,构建责任共同体,分专项、分领域实施清廉建设任务,始终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强化政治监督、正风肃纪反腐,以清廉之治促进省域治理。全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更加巩固,干事创业的发展生态更有活力,发展反腐惠民互促共进“云南现象”展现新成效。
政治生态与发展生态息息相关。政治生态好,发展生态就好;政治生态不好,发展生态就一定不会好。省委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始终突出修复净化政治生态,推动发展生态不断好转。修复净化政治生态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正风肃纪反腐各个方面,需要破立并举,系统施治、综合施治、源头施治,打好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组合拳”,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为改善发展生态创造良好环境。
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省委明确要求要深化落实“十大行动”,并结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进一步细化了“十大行动”的任务清单。就是要通过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实现政治生态山清水秀,推动发展生态山清水秀。打好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组合拳”,说到底还是要落实好“十大行动”,落脚到“十大行动”的具体清单任务上。只有把“十大行动”方方面面的工作做好了,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的整体效能才能发挥出来,政治生态出清向好的态势方可不断形成并巩固,从而更好地把干事创业的发展生态活力激发出来。
邪气不除,正气难彰。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是影响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最大因素,也是影响全省政治生态出清向好的最大因素,更是影响干事创业发展生态的最大因素。要坚持以“小”见严纠“四风”,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重拳纠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完善一体推进纠“四风”树新风和作风革命效能革命长效机制,确保作风方面的顽瘴痼疾能够持续得到根本纠治,让不良风气没有市场滋生蔓延。
深化运用小切口、大纵深纠治方式,持续整治不担当、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十种表现”。特别是要进一步推动树立省委提出的对党忠诚老实、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等“十种鲜明导向”。让广大党员、干部知道怎么干、如何为,要防止什么、反对什么、提倡什么,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增强干事创业的主动性,敢想、敢闯,敢干、敢为,善谋善断,善作善成。
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激励广大党员、干部为云南高质量发展真担当真作为。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注意把握好和“三个区分开来”之间的政策界限。“三个区分开来”适用于为公做事但出现失误的情形,“四种形态”处理的是违纪违法和腐败问题,“为公”还是“为私”是最大的分水岭。纪检监察机关要敢于担当、积极履职,既严格执纪执法,让违纪违法者受到应有处理,又要积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提醒、真容错敢纠错、讲政策给出路,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要推动“三个区分开来”具体化、规范化,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促进党员干部廉而有为、勤勉敬业,促进全党既有秩序又有活力。
下功夫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坚持态度不变、力度不减、重心不偏,继续紧盯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对象、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把严惩政商勾连的腐败作为攻坚战重中之重,坚决防止利益集团、权势团体向政治领域渗透。常态化做好查办案件“通篇文章”,做到既善于发现问题又善于推动解决问题。推动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等领域市场运行机制,加快推动新兴领域治理机制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积极宣传廉洁理念、廉洁典型,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深刻剖析典型案例,建立健全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机制,推动形成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严惩行贿行为,坚决查处那些老是拉干部下水、危害一方政治生态的行贿人,完善对重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机制,通报典型案例,以正视听、以儆效尤。在深化一体推进“三不腐”中,净化干事创业的发展生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及时更新思想观念,补齐素质短板,提高履职能力,勇立时代潮头,争当事业尖兵。”“尖兵”是干事创业的先锋者,是勇往直前的奋进者,是不畏艰难的搏击者。当前,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新事物新情况层出不穷,无论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群众工作,还是防范化解风险,都需要有过硬的能力本领。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有“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本领恐慌,涵养“一物不知,深以为耻,便求知若渴”的求知精神,加强学习,做到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下功夫解决好知识不够、眼界不宽、本领不强等问题,以过硬素质积极争当时代“尖兵”。时刻保持只争朝夕的紧迫感、不进则退的危机感、“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增强干事创业的智慧本领,激发干事创业的精神力量。
巩固全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让干事创业的发展生态更有活力,个个是因子,人人都有责。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发扬斗争精神,敢于同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全省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干事业、全力以赴抓落实,确保在发展反腐惠民互促共进“云南现象”上取得新的更大成效,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纪轩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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