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仲恺高新区党工委原委员、纪检监察工委原书记吕泉州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时间:2024-09-09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监察委员会
日前,经惠州市委批准,惠州市纪委监委对惠州仲恺高新区党工委原委员、纪检监察工委原书记吕泉州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吕泉州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廉洁底线失守,把公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吕泉州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惠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经惠州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后报广东省纪委批准,决定给予吕泉州开除党籍处分;由惠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惠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对吕泉州的开除党籍处分决定,待召开市纪委全会时予以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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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gdjct.gd.gov.cn/djzwcf/content/post_2016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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