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认错误,也愿意接受处罚,违规领取耕地地力补贴是由于我法纪意识淡薄,同时存在侥幸心理造成的,往后我将加强党规党纪学习,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党员。”日前,在来宾市象州县石龙镇纪委谈话室内,某村党员张某某签下了悔过书。
今年7月初,在象州县石龙镇召开的村务监督委员会片区化管理工作例会上,该镇纪委将两个村委近4年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材料发放到第三片区组长手上,要求组织开展新一轮片区交叉检查,重点查看补贴申请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发放到位,有没有村干部存在利用职务之便违规领取补助金等问题。
“张某某我认识,是他们村第一党支部的书记,他家这几年种了好几亩的桉树,怎么土地确权面积全部申请了补贴,难道他家有开荒地吗?”在检查中,该片区工作组一名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发现了其中疑点。
“或者种树的土地他也申报了?”
带着疑问,该工作组组长到镇农业服务中心了解该村土地情况,同时调取张某某近年来补贴申报明细及补贴发放情况,再找到挂点村干部、其他农户进行谈话了解。
相关证据和材料拿到后,工作组工作人员立即对张某某进行谈话。
“我家土地全部都是种植甘蔗和水稻的。”张某某眼神坚定。
“据我们了解,你们村的土地已经全部完成确权并无开荒地,你家的几亩桉树种植在哪里?”工作组把收集到的材料递给了张某某。
“我租别人家的地种。”张某某还想狡辩。
“租哪户的?我们可以找他了解实情。”
面对无法再圆的谎和工作组手中证据,张某某低下头承认了错误。原来他家土地面积共82.5亩,自家只种有6亩水稻和6亩桉树,其他都承包给别人种植甘蔗,虽然也知道耕地种植桉树不属于地力保护补贴享受范围,但想到村干部也不会仔细去核实,就全部申请了补贴。从2021年到2024年,张某某通过虚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违规套取国家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2024年9月,张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责令退还违纪款。时任该村的党支部书记、挂点村委干部、村小组长因未正确履行职责,审核把关不严,均受到相应的处分。(象州县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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