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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危害食用农产品安全犯罪,检察机关如何重拳出击?

时间:2024-10-08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日前,“两高”联合发布依法严惩危害食用农产品安全犯罪有关情况。最高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严惩危害食用农产品安全犯罪,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农业农村部等7部门自2021年6月起,开展为期三年的“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专项行动,重点治理农药兽药残留超标、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等严重危害食用农产品安全问题。最高检下发通知对检察系统开展专项行动作出专门部署,各地检察机关积极与当地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合制发符合当地食用农产品监管特色的行动方案,积极部署开展专项行动。

  据统计,三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4936件8593人,起诉18566件35015人。其中,批准逮捕危害食用农产品安全犯罪案件751件1530人,起诉1991件4545人。综合运用自由刑、罚金刑、禁止令等组合量刑建议,确保罪责刑相适应,形成有力震慑。同时,最高检对重大疑难复杂、舆情高度关注的危害食用农产品安全犯罪案件挂牌督办,加强对下指导,回应社会关切。

  据介绍,各地检察机关在惩治相关犯罪行为的同时,对案件中反映出的食品监管部门或涉案单位制度机制漏洞,有针对性地制发检察建议,强化类案监督,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职,建章立制,促进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记者刘硕)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shizhengzhaibao/202410/t20241006_2289704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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