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函已收悉,经认真审查,发现某某同志受到党纪处分,目前仍在处分影响期内,建议不宜提拔或进一步使用。”日前,武宁县纪委监委收到县委组织部征求某县管干部党风廉政意见的来函后,及时启动回复工作流程,当日便完成了审查回复。
近年来,武宁县纪委监委聚焦监督专责,对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等关键环节进行全面筛查,审慎、规范、精准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该县纪委监委不断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审核研判机制,按照“归口管理、科室联审、统一回复”的原则,实行党风廉政意见回复“1+3+3”工作办法。主要由委组宣部具体把关受理,在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纪律的前提下,组织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等业务科室,重点围绕被征求意见对象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党纪政务处分等情况进行“会诊”,综合研判后拟定初步回复意见,层报委主要领导签批后,正式回复来函单位。
选人用人必须把好政治关。该县纪委监委严格把握政策界限,综合考虑干部所犯错误性质、情节轻重、受处理处分情况和本人表现等因素,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对廉洁上有硬伤的坚决否决。精准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工作要求,对日常工作表现优秀、敢于担当尽责的干部人选综合考量,区分情况提出不影响使用的建议,真正体现严管厚爱的良好导向。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累计回复党风廉政意见2227人次,对15人提出否定或暂缓使用意见。
同时,为夯实意见回复基础,确保及时高效,该县纪委监委综合运用日常监督成果,对县管干部进行全员摸底,动态更新、不断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对干部廉政情况“精准画像”。“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是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关口,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日常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我们将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把好关口,把有‘伤’带‘病’的坚决挡在门外,同时坚持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不断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张宏星 熊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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