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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台儿庄区:让处分决定宣布成为警示教育课堂

时间:2024-10-08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监察委员会

  

  “经审查,张某某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问题……决定给予张某某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近日,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纪委监委在受处分党员张某某所在单位,公开宣布处分决定。

  台儿庄区纪委监委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将警示教育课堂“搬到”处分决定宣布现场,在提高规范性、做好思想引导、强化警示教育上持续发力,推进处分决定“一张纸”向警示教育“一堂课”延伸转化。

  “处分决定宣布会是一场‘零距离’的警示教育课堂,身边同事发生的违纪问题发人深省,让我深受震撼,也督促我更加自律。”某案发单位的一名干部说。

  为进一步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该区纪委监委坚持每查处一起党员干部违纪案件,都要由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到案发单位,宣布处分决定,召开警示教育会。同时,要求案发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逐一表态,针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思,查找不足。今年以来,先后召开处分决定宣布会68场次。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tszs/202410/t20241008_857914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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