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红塔区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在加强对党员、干部经常性监督的同时,从精准容错纠错、及时澄清正名、暖心回访等方面综合施策,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
“我们在基层蹲点调研时发现,有的干部仍然存在多做多错、不做不错的思想顾虑,担心为了工作‘挑担子’,个人反而被‘打板子’,因而怕担当不愿担当。”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
在《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指引下,红塔区委进一步细化6个方面14条工作措施,以树立重一线、重实干、重实绩、重公认的鲜明用人导向为切口,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
“我们依据《云南省容错纠错办法(试行)》,结合动机态度、程序方法、后果影响、挽回损失等具体情况,对干部的失误错误进行综合分析、作出客观评价,对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的干部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在谈到落实关心关爱措施时,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区纪委监委坚持精准审慎稳妥原则,突出纪法情理贯通融合,按照“提出、调查、认定、反馈”程序,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组织部门会商等方式,及时做出容错纠错决定。对一般性工作失误或轻微违规违纪行为,通过谈话提醒、约谈批评、函询诫勉等措施抓早抓小,纠偏正向。
此外,该区纪委监委将检举控告办件质效作为提升澄清质效的重要基础,研究制定检举控告分析研判流程,建立重要信访举报快查快办及领导包案机制,采取“一人一策”“一案一策”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对经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后证实不属实或查无实据的,及时澄清正名。
开展回访教育,帮助受处分干部重整行装再出发,是纪检监察机关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举措之一。该区纪委监委发挥“室组地”协同作用,聚焦受到第二、三种形态处理的党员干部开展跟踪回访,最大限度激励干部担当作为。通过查看受处分干部个人基本情况、干部廉政档案、违纪违法性质情节等,综合分析问题根源,制定谈话内容,同时听取受处分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电话征求本人回访意愿。今年以来,红塔区纪委监委开展跟踪回访38人次,共有4人重新调整岗位。(李毅 徐莹 || 责任编辑 王云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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