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得怎样了?”“上次专项检查中指出的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是怎么整改的?”日前,宁波市海曙区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调取资料,谈话了解等形式,对徐家漕社区“绿森林”阳光家园等社区类社会组织制度规范、资金使用、资产管理等情况进行“回头看”。
社会组织是联系党委、政府与群众的连心桥。近年来,由社区社工兼任民非类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的社会组织(即社区类社会组织)因其非营利性且在社区治理、公益助民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基层发展迅速。通过摸底调研,当前,海曙区登记在册的社区类社会组织共有140家。针对此类社会组织财务管理中存在的监管盲区和薄弱环节,今年4月,海曙区纪委监委下发通知,明确要求相关纪检监察组与区民政局协同开展全区注册类社区类社会组织财务管理规范专项监督工作。
“对社区类社会组织这一特殊领域进行监督是一项新课题,我们以专项监督检查为抓手,紧盯该领域中的关键环节,精准履行监督执纪执法职能。”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
是否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会计记账是否符合规范和要求、费用支出审批是否规范……专项监督检查中,该区纪委监委进一步细化监督重点,下发《社区类社会组织专项监督自查自纠情况表》《社区类社会组织专项监督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依托“组地”联动监督开展监督检查,发现财务制度制定不完善、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财政资金使用不规范、日常管理运转不规范等四大类问题,目前均已完成整改。
“此前发现的适用会计准则更新不及时、未定期盘点固定资产、对公转账不规范、社区服务项目评价不完善等问题都已整改完成,下一步我们会按照‘三张清单’要求做好日常监管。”近日,鼓楼街道社会事务科负责人向街道纪工委书记反馈整改落实情况。
一手抓监督管理,一手抓长效治理。派驻纪检监察组利用贴身监督优势,推动区民政局编制出台《海曙区民办非企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指引》。《指引》以财会人员岗位职责清单、内部管理制度清单、财务管理负面清单“三张清单”为抓手,对社会组织印章保管和使用、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理事会会议规则等具体事项进行了细化规定,让基层干部“看图操作、照单履职”,确保包括社区类社会组织在内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流程、权限和责任明确,财政性资金使用管理规范。
“社区类社会组织成立的初衷是便民利民、凝聚邻里,这也是我们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关注重点之一。”海曙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步将坚持“查改治”一体发力,深入推进系统施治和综合治理,切实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发展。
(宁波市海曙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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