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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司机自残求复磅:相关部门应反思什么

时间:2021-04-21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日前,山东一名货车司机送货去广东,途经各省超限检查站都正常通过,但在广东清远一个超限站被判定超重一吨多,面临罚款、扣分处罚。期间,该司机多次要求复磅、拨打投诉电话求助均未果后,以自残的方式得到复磅机会。与前一检测点对比,该货车在该检测站多出了700公斤的重量,未达到处罚标准,最终通过检测。

  超载处罚,法有明规,不存在异议。然而在整个事件中,有几个疑问让人不解,为何货车司机一开始要求复磅时却不答应?为何货车司机拨打投诉电话却被告知“不接受投诉”?凭空多出来的700公斤,是地秤的问题还是其他什么问题?是否存在选择性执法?超限检查站属于交通运输部门下辖的行政执法部门,在此次事件中本就执法标准存疑,特别是面对群众的强烈诉求却不能及时沟通化解,导致问题进一步严重。

  一段时间以来,与群众安全高效出行息息相关的定位系统、标线、地秤等,却在一些地方成为了矛盾的导火索,成为了群众的痛点,反映出群众诉求表达、权利救济渠道的不畅,值得交通执法部门反思。道路管理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在高速公路四通八达的今天,动辄罚款、罚款过重、僵硬冷漠、投诉无门等交通执法乱象,已成为影响交通出行的“堵点”和司机痛点。特别是群众对是否存在“执罚经济”“罚款创收”等乱象的质疑,反映出群众对道路上各种“潜规则”的强烈不满。

  事情看似偶然,却往往存在于必然性中,这些极端化的案例,背后很可能隐藏着普遍性问题。相关部门要扎实开展排查整改,以杜绝此类问题重复发生,确保每一次的执法经得起检验。道路交通管理部门要严格执法,细化法规条文,有力度也要有温度,以平等、公正、文明的态度对待执法对象。面对群众诉求,不妨多一些换位思考,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融入执法耐心,体现出执法行为的温度。

  据悉,针对货车司机自残求复磅一事,当地相关部门已经介入核查,期待核查结果能够给公众一个合理合法的解释。日前在成都召开的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上,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要求,要进一步规范交警执法处罚,严禁过度执法、逐利执法、粗暴执法;要规范、合理设置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主动征求社会意见,对设置、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整改。相关执法部门也应举一反三,把公正文明执法的理念切实落实到具体工作中。(陈丽)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405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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