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龙岗区出台《龙岗区公职人员政商交往“十个不准”》(以下简称《十个不准》)和《龙岗区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进一步厘清政商交往边界,规范政商交往行为。
《十个不准》从不准收受红包礼品礼金、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娱乐安排、不准兼职取酬等十个方面,为政商交往列出典型性负面行为清单,划清纪律红线,防范出现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问题。与此同时,《告知书》鼓励广大企业及从业人员积极参与监督公职人员落实《十个不准》规定,也提醒参与龙岗建设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向公职人员赠送礼品礼金、不得为公职人员报销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等“十个不得”,形成政商交往行为管理闭环。
据龙岗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该区将组织与企业交往较为密切、权力较为集中的重点领域和部门公职人员签订“十个不准”承诺书,同时,在区属各单位开展招投标、采购等相关工作中,把企业人员签订“十个不得”告知书作为必经环节,形成常态化的教育提醒机制,着力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龙岗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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