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上午,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车建军涉嫌受贿一案。
滁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6年至2018年,被告人车建军利用担任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监察员、纪检监察室副主任、主任、省纪委常委、秘书长、副书记、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规划审批、项目用地、承接业务、案件办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1242万余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车建军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车建军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部分省、市人大代表、被告人近亲属等旁听了庭审。
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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