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镇、街道,地域小、熟人多,纪检监察干部平时与村干部接触较多,办案有时难免束手束脚。今年以来,为破解熟人社会案件突破难、处置软等问题,河北省泊头市纪委监委推行乡镇(街道)异地交叉办案工作机制,对反映乡镇(街道)内设部门负责人、片区负责人等党员干部以及村“两委”负责人的问题线索,符合实施异地交叉办理情形的,按照“一案一组”的原则,协调乡镇(街道)纪委实施异地交叉办案。
为整合办案力量、提高工作效率,泊头市纪委监委建立“1+1+N”工作模式,由1名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牵头,指定1个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进行工作指导,对口N个乡镇(街道)纪委异地交叉办案,对涉及人员多、案情复杂或案发地乡镇(街道)纪委查办有困难的问题线索启动交叉办案程序。
“异地交叉办案,有利于打破地域界限,减少办案干扰。”泊头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该市纪委监委已组织开展异地交叉办案4件。(通讯员 崔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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