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纪检法治网 登录

当前位置: 通报曝光 :正文

许昌市公安局原副县级干部孙刚杰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时间:2021-03-10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据许昌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许昌市委批准,许昌市纪委监委对许昌市公安局副县级干部孙刚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孙刚杰违反政治纪律,在组织审查期间与他人串供,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健身活动;公车私用。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近亲属经商办企业事项;个人决定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将本人应当支付的费用交由其他单位支付;违规经商办企业。违反群众纪律,违规乱拉“赞助”。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违反生活纪律,追求低级趣味;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涉嫌挪用公款犯罪,利用担任许昌市公安局西关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挪用单位公款归自己使用。涉嫌受贿犯罪。利用担任襄城县公安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孙刚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初心使命,丧失纪法底线,执法犯法,严重损害党员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形象,严重破坏所在单位和地方政治生态,且在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经许昌市纪委监委研究并报许昌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孙刚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scdc/ssggb/djzwcf/article52cdee8f83a14be1a4eceac364e6c279.html

24小时法律在线
热点图片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纪检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纪检法治网 jj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