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丘县纪委监委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联合县民政局和县财政局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全县社会救助对象资格认定和救助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工作。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聚焦主业主责,聚焦民生资金热点,着力发现和解决民政系统救助资金发放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以查隐患、促整改、建制度为目标,加强民生资金管理、预防违规违纪。
专项监督检查每季度对各乡镇抽查一次。督查组入户走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听取被调查对象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状况、就业、主要经济来源、住房、就医和子女入学等具体情况,现场核实低保家庭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与镇民政干部、村“两委”成员进行座谈,听取低保申请审核、入户调查、民主评议、资金发放等日常管理情况,现场查看低保公示情况;同时,向村干部了解低保户的基本情况,要求严格实施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杜绝漏保、错保和优亲厚友等情况发生。
截至3月9日,专项督查组已深入22个乡镇办,召开座谈会22场次,实地走访群众110余人,查阅社会救助管理、资金发放清册、一户一档等相关台账资料400余册。(李玉东 翁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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