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通审查调查与以案促改
时间:2021-03-10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深刻把握党风廉政建设规律,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将以案促改的理念、要求前置融入审查调查各环节,实现以案促改与审查调查有机贯通、相互衔接。
注重贯通融合,找准着力方向。审查调查、以案促改都是严肃的政治工作,前期审查调查影响后续以案促改,要将两者贯通融合,找准方向、突出重点。树立审查调查与以案促改一体推进的理念,注重分析研判本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准确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对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影响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对政治生态有根源性破坏等方面的问题线索,既充分预判、优先处置,又超前谋划、注重沟通,组织审理、宣传等力量提前介入,为以案促改提供有力支撑,推动实现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注重思想教育,强化治病救人。以案促改,核心在“改”,关键在“案”。只有审查调查扎实、案件质量过硬,以案促改才有基础、有条件。在审查调查中,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重理重情、传道传情,让执纪执法更有温度,促使审查调查对象相信组织、依靠组织,自觉剖析自身问题根源,推动实现查办案件“改”的目的、“治”的功能。注重深挖根源,堵塞监管漏洞。审查调查过程中,注重从责任落实、制度机制上去剖析原因、查找根源,推动党组织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注重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填补监管漏洞、消除监管盲区。要坚持将堵漏洞补短板作为审查调查的重要方面,严查责任落实、深挖制度漏洞等方面的问题,贯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构建起科学严密有效的管党治党制度体系。
注重处警同步,实现以案为鉴。惩是手段,治才是目的。以案促改本质上是为了治本,这与审查调查的初衷是一致的。坚持将“改”的要求贯穿审查调查各环节,着眼教育挽救干部,有效拓展延伸审查调查。要认真开展案件剖析,同步开展处分决定宣布和警示教育,通过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将“一页纸”变成“一堂课”,以“案中人”点醒“梦中人”,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王海波 作者系四川省资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本文刊登于《中国纪检监察报》2021年1月14日理论周刊第6版)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lzwh/lljc/articlea478bbfb159d44ca935689b80273e4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