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邹平市纪委监委采取三项机制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案件背后的“保护伞”,助推“打伞破网”高质高效开展。
“双专班”联动,保障高效协同。市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与政法机关并肩作战,协同公安机关分别成立“扫黑除恶专班”和“惩腐打伞专班”。两个专班通过联合会商、双向移送等工作机制,双向移送各自发现的涉黑涉恶案件和涉腐涉伞案件问题线索,实行同步介入、同步调查、同步处理,重大案件由纪委监委跟办领办。“双专班”成立以来,双向移送问题线索32条,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查办职务违法犯罪案件,督促推动公安机关成功侦破一起涉黑性质组织案件和一起影响较大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倒查制”复核,实现溯本清源。聚焦“六清”行动目标,采取回溯倒查机制,对所有打“伞”未“破零”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和查否案件进行集中复核,重点对“有恶无伞”“伞小伞少”案件全面回溯核查,紧盯主犯骨干“发家史”,及其背后“关系网”“利益链”活动路径,深挖彻查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并在规定期限内上报问题线索流转去向、核查进展和核查结论。通过对多起涉黑恶违法犯罪案件进行串并分析,发现并查处了邹平市人民检察院原侦监科科长、正科级检察员李道峰涉嫌徇私枉法犯罪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犯罪,以及为多名违法犯罪分子及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违法犯罪事实。经全面复核,共发现新线索4件,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4起,处理9人,党纪政务处分3人。
“系统化”整治,提升监管水平。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办法》,开展机动式巡察和巡察“回头看”,聚焦“一条主线三条支线”,力求对党政机关、政法机关和职能部门的腐败分子、“保护伞”除恶务尽,对推动工作不力,有黑不扫、有恶不除的坚决追责,共问责相关责任人20人。针对两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中反映出的农村党员干部通过暴力、威胁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勾结黑恶势力煽动闹事等问题,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3份,督促基层党组织强化监管、堵塞漏洞,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巩固基层政权。
今年1-10月份,邹平市纪委监委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问题18起,组织处理45人,党纪政务处分34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当前,我们正针对涉黑案件暴露出的管党治党责任落实、选人用人漏洞和政治生态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化以案促改,推动建章立制,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实现惩治结合、标本兼治。”邹平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介绍说。(滨州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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