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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人·手记】一封澄清函让检察官轻装上阵

时间:2021-10-09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玉环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钟小艳

  不久前,我们为玉环市人民检察院的两名检察官陈洁、黄刚分别送达了澄清函。

  “被举报后,我们多少会觉得委屈。现在,纪检组的同志为我们公开澄清事实,让我们感受到了组织的温暖和信任,我们也卸下了思想包袱,可以轻装上阵了……”陈洁激动地说道。

  事情还要从今年6月收到的一封举报信说起,吴明实名举报玉环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存在违法办案行为,故意将刑事诈骗罪定性为非法经营罪,并剥夺其作为被害人提起赔偿损失权利。

  “凡事总有因。假如举报属实,那可不容小觑,我们要立即成立核查小组,尽快查清事实。”冯组长严肃地对我说。

  经过向市检察院举报中心、案件承办人等了解情况、查阅资料,很快,我们就找到了原因。

  原来,吴明在江某等人运营的期货交易平台上进行期货投资,因亏损严重,向玉环市公安局报案。2019年4月,江某等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由员额检察官陈洁办案组承办。同年10月,市检察院以江某等人犯非法经营罪起诉至市法院。期间,吴明一直关注案件进展,先后多次向各级检察机关去信上访,试图以检举检察官违法办案从而制造压力,尽可能追回亏损的投资。

  “既然查清了举报情况失实,考虑吴明不在玉环本地,我们就以电话答复的形式,向她答复结果。”冯组长建议并交代我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喂,你好,我是玉环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的冯某某,请问是吴明本人吗?”我们用办公室电话拨打吴明手机,并对通话内容全程录音。

  “我就是。”吴明在电话里回答。

  “今天打电话给你,主要是对你之前向我们信访举报的情况调查后的结果向你反馈.......”原本以为顺利的答复,却不料吴明在电话里听完调查结论后,声音就变得激动起来。

  无奈,电话这头的我们只好等吴明的情绪发泄完,再针对吴明求偿心切,晓之以理地向她讲解被害人追回损失的方法、诬告陷害的后果等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十几分钟的释法说理,吴明终于承认了自己不该通过举报检察官违法办案来实现追回亏损的目的。

  事情到这算是予以了结。

  “冯组长,根据规定,检举控告失实的,应当予以澄清。陈洁、黄刚因被举报,难免会受到其他人的质疑,能否考虑为他们澄清?”我的建议马上得到冯组长的认同。于是,就有了开头的送达澄清函的一幕。

  澄清函送达后不久,我从案件承办人那得知江某等人已被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宣判,吴明的损失也依法得到了追偿。

  我将消息向冯组长报告,冯组长笑叹了一口气说:“案结事了,被害人也息访了,我们的澄清工作终于能画上完美的句号了。”

  回想走上纪检监察岗位后,也曾办理过类似带有个人目的的不实举报,但像这次以书面澄清函的形式为被举报人予以正名是第一次。看到2位检察官收到澄清函后如释重负的笑容,我也倍感欣慰。

  (台州市纪委市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ch112/system/2020/12/28/03285853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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