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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监督处分决定执行情况

时间:2021-10-09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

  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工作的“最后一公里”,是发挥处分决定惩戒、警示、教育作用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提高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确保作出的每一份处分决定都得到全面及时、不折不扣地执行,切实防止处分决定执行“打折扣”“打白条”,今年以来,福建省宁德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探索建立了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动态监督平台。

  “崔某某退休时是正处级干部,市纪委监委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将其退休待遇降为一级主任科员级别,除了退休工资外,崔某某享有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以及医保待遇等其他待遇,也需要调整。”宁德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在使用监督平台对崔某某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审核把关时,发现了问题。

  据了解,工作人员在监督平台中录入处分决定执行事项落实情况时,发现崔某某受处分后,仍享有正处级干部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以及医保待遇等。随后,工作人员按程序通知其所在单位及组织部门、老干部局予以办理,对其基于正处级干部身份所享有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医保待遇予以取消,督促将崔某某处分决定执行落到实处,切实维护了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通过该监督平台,宁德市纪委监委做到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三个全”。一是全要素建立台账。在监督平台上详细列明处分决定宣布、存入本人档案、职务职级调整、有关待遇调整、年度考核及其他有关执行事项,进一步明确了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内容,有效解决因处分决定执行涉及内容多、部门多,导致容易遗漏执行事项的问题。二是全过程把控时效。审理人员在办结案件印发处分决定书的同时,将处分情况录入监督平台,在随后的各项执行事项办理过程中可以直观掌握执行事项的办理时限及完成情况。三是全环节强化监督。审理室负责人定期登录监督平台,检查各个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处分决定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不到位、不规范问题,责令承办人员和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压实处分决定执行责任。


原文链接:http://www.fjcdi.gov.cn/html/llyjllsy/20210825/17061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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