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严防文物保护领域腐败问题,驻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聚焦文物保护领域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从坚定文化自信、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战略高度,抓常抓早抓实文物保护廉政风险防控,筑牢文物保护“防腐墙”。
下“常”功夫,确保监督提醒到位
加强文物保护,是各级政府和文物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责。我省文物资源历史悠久、数量众多、类型多样、价值突出,文物保护工作任务繁重。驻厅纪检监察组将日常监督具体举措“嵌入”文物保护工作,通过参加党组会议、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日常谈心谈话等途径,了解掌握文物保护工作现状,跟进监督文物保护重点工作任务、重大项目进展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驻厅纪检监察组抓住“关键少数”,积极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廉政提醒等工作。特别是在领导干部岗位调整、重大建设项目启动、党员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及时开展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提升文物保护廉政风险意识。
下“早”功夫,确保风险排查到位
驻厅纪检监察组立足“早发现早保护早制止”,前移监督关口,把廉政风险排查作为强化文物保护监督的重要手段。驻厅纪检监察组通过分析文物保护工作现状,将文物保护经费使用、工程建设、资质认定列为重点排查领域,聚焦文物保护审核、评估、定级、检查、验收等工作环节,排查出文物保护专家库入库专家资质审核、规范管理及专家抽选等风险点,指出入库专家人数较少、抽选专家相对固定等问题,督促驻在部门切实履行文物保护职责,强化监督、改进管理,建立健全文物保护工作机制。
下“实”功夫,确保制度约束到位
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离不开制度的刚性约束。驻厅纪检监察组积极督促驻在部门建立健全文物保护专家库,打造制度栅栏,强化源头治理,切实做到从“事后算账”转化为“事前阻断”。在驻厅纪检监察组的积极推动下,2020年3月,省文物局进一步规范可移动文物保护专家库的专家推荐工作,入库专家增至50人,切实解决了专家资源稀缺的实际问题,有效防范了专家“固化”所产生的廉政风险。2020年9月,省文物局制定公布《辽宁省文物保护丙、三级资质标准(试行)》,将责任工程师、责任设计师、责任监理师纳入丙、三级文物保护工程资质标准内容,进一步强化了对文物保护工程的监管力度。2021年1月,省文物局组建文物保护“三防工程”专家库,推荐入库专家67人,实现了工程立项、方案审核、工程验收等环节的规范化管理和专业化监督,直接推动了我省文物保护“三防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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