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义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列为工作重点,对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严查快办。制定出台《2020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深入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正风肃纪实现新突破。
关键节点重提醒。紧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国庆、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抓,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强调。坚持节日提醒制度,在重要时间节点前,利用微信等平台下发廉政提醒,选取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强调节日期间纪律,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表率作用,既带头遵守有关纪律规定,又管好队伍。建立节日期间值班制度,对“四风”问题线索、舆情及重要情况,及时上报,及时处置。
日常监督全方位。狠抓节假日监管和大操大办治理,紧盯党政机关单位、金融机构、乡镇基层等关键环节,坚决查处私车公养、变相发放津贴补贴、违规收送红包和高档娱乐消费等行为,防范查处转嫁下属单位开支、“一桌餐”等隐形变异问题,严肃查处收受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礼品的行为,以小问题突破带动作风状况整体好转。2020年,共开展纠治“四风”监督检查79次,查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37件,党纪政务处分37人;节前约谈重要岗位人员287人次,审批报备15名县管干部婚丧喜庆事宜。
专项监督见实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升学宴”专项治理活动,下发了《关于禁止违规操办“升学宴”的通知》,要求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自律意识,严格遵守《通知》要求。经统计,全县共有县管干部14人、普通干部和公职人员98人子女参加高考,以上人员均签订了《不操办“升学宴”承诺书》,各单位党委党组第一负责人对上述人员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提醒,专项治理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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