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桓仁县纪委监委坚持将清廉桓仁建设与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积极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责定位相结合,全面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在构建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中深化清廉桓仁建设。
扎实推进清廉桓仁建设。县纪委监委协助县委制定实施《2020年建设清廉桓仁工作要点》《关于开展创建清廉单位实施方案》,打造“六推六建”工作载体。突出重点抓示范、以点带面促创建,全县共有23个基层组织和3户家庭被评为示范单位和示范家庭。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在推进清廉桓仁建设中的导向作用,在桓仁新闻、“大美桓仁”微信公众号开设“清廉桓仁”专题,开展多方位报道,切实提高全民知晓率和参与度。
创新开展清廉村居建设。按照市纪委监委“一县一区一品牌”工作要求,县纪委监委将“压实村级责任、建设清廉村居”作为清廉桓仁建设的特色品牌工作全力推进,以强化村级党组织责任为载体全方位、多角度深化清廉村(居)建设,推进清廉桓仁建设工作向基层延伸。创新制定《关于压实村(居)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村(居)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通过推动权责清单化、监督体系化、教育常态化,加强对村干部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压紧压实村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全面打通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同时注重典型引领作用,以北沟村创建清廉村(居)为典型范例,广泛宣传报道,在全县营造清廉村(居)建设的浓厚氛围。
深化“四责协同”工作机制。县纪委监委协助县委制定《关于“四责协同”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实施意见》,以“四责协同”责任链条倒逼四个责任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制度执行到位。制定实施《关于推动“四责协同”机制落实工作方案》《全面从严治党四方责任主体履责一单清》,以“一清单·一记录本”的模式,监督全县80个党组织履行四方责任,做到“清单式”明责、“对账式”履责、“提醒式”促责、“约谈式”督责、“记实式”述责、“评议式”考责、“跟踪式”问责,以有力监督推动责任有效落实。
建立政治生态(清廉指数)考核评价体系。坚持清廉桓仁建设与政治生态评价统筹一体谋划,县纪委监委制定实施《桓仁满族自治县政治生态(清廉指数)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对全县党委(党组)从日常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和巡察监督4个方面监督进行考核评价,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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