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开车的代价太大了!我不仅受到了法律的惩罚,还受到党纪处分,影响了单位的形象……”日前,在签收都安县纪委处分决定书时,都安县某县直单位干部后悔不已。
近年来,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成为社会共识,但仍有部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心存侥幸,无视党纪国法酒后驾车,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公职人员的形象。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坚决刹住酒驾醉驾歪风邪气,都安县纪委监委以零容忍”态度亮剑”酒驾醉驾行为,构筑酒驾防火墙”,打好酒驾醉驾持久战”。
该县纪委监委多举措压实主体责任,释放监管效应。充分发挥室组地”监督作用,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专题学习、会议传达、专栏宣传等多种方式,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进一步强化法纪意识,带头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驶。
在压实主体责任的基础上,该县纪委监委强化监督执纪,从严从快、重拳治理酒驾醉驾行为。与县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移送联动机制,形成全网工作合力,严肃查处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严从快,决不姑息。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的背后,往往还隐藏着一些违规吃喝等‘四风’问题,败坏党风政风、社风民风,对此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深挖细查,以坚决态度坚决遏制。”该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吴艳宁表示。
与此同时,该县纪委监委持续发力,加强日常监督,把党员干部酒驾行为纳入重点监督内容,把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融入日常工作和八小时以外”,引导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加强对工作日饮酒的明察暗访,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倡议党员、公职人员工作日禁酒,非工作日尽量不饮酒、少饮酒,对违纪违法行为线索及时移送办案科室严格办理。
除此之外,该县纪委监委加强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震慑,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强烈信号。通过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进一步增强党员、公职人员的守法、守纪、守规意识,从源头降低酒驾醉驾发生率,持续打造安全出行的道路交通环境。
据统计,2021年以来,都安县共立案查办酒驾醉驾案件 32件32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18人,政务处分6人,正在办理8件,通报曝光3起3人。(都安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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