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3日,覃某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1年2月23日,罗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近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党员、干部酒后驾驶机动车违纪违法问题典型案例,督促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以案为鉴。
今年以来,环江县纪委监委把重拳整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作为推进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精准发力、重拳出击,不仅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严肃追责,而且注重挖掘酒驾背后隐藏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吃请、公车私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改作风、促政风、带民风。
该县纪委监委还加强与公安机关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建立完善信息共享、线索报送、办案协作等常态化工作机制。对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的,公安机关及时移交县纪委监委依纪依法处理,狠抓干部作风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既要严肃查处,又要防患于未然。该县纪委监委注重抓早抓小、抓常抓长,把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活动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履行好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责任,通过在重要会议、学习培训、节假日等重要场合、关键节点前夕提前作出警示,严明纪律规矩,筑牢纪法思想防线。同时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全县就公款吃喝、公车私用、餐饮浪费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那天我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车,被执勤民警逮了个正着。作为一名党员,我十分后悔和惭愧,希望其他党员干部以我为戒,严守纪律红线!”近日,在环江县洛阳镇普乐村党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上,党员韦某某作出公开检讨,为在场的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
为了强化震慑效果,环江县纪委监委还督促案发单位党组织正视问题、直面不足,主动担责,抓好以案促改工作,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案件的警示效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守规矩、明底线、知敬畏。
今年以来,环江县纪委监委共立案查办酒驾醉驾案件35件35人,已结案18件,其中给予党纪处分12人,政务处分6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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