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浊扬清,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砥砺奋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岁月不居,日新月异,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回望过去五年,精准有效推进政治监督、毫不松懈纠治“四风”、创新开展正风肃纪大数据监督、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与时俱进深化政治巡察……这些都见证了沈阳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坚实足迹。
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成效。
数说这五年
五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调查存在违反政治纪律行为案件212件,处分200人。
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27件,处理2586人,处分2320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8批次86起。
共接收信访举报49006件次,立案23050件,处分19849人,“两规”18人,留置416人,移送司法机关537人。立案审查调查市管干部279人,处级干部1727人。查处各级党政机关“一把手”536人,查处国企领域腐败案件1384件,查处科级以下违纪违法案件18226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54643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占比92.8%,第三、四种形态分别占比2.8%和4.4%。238人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1.38万名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说明问题。
大数据监督平台累计向社会公开相关职能部门项目、资金数据2048万条,在32个领域建立监督模型495个,结合比对分析发现的问题,立案1749件,处理1402人,处分1129人,移送司法机关42人,挽回经济损失超过17亿元。全市主动监督的案件占比由2016年的22.9%上升到2020年的44.5%。
调整设立派驻机构25家,监督单位从原来的42家增加到95家,实现对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全市179个乡镇(街道)纪(工)委共配备纪检监察干部895人,“三专两兼”配备率100%。镇街纪(工)委共查办案件5565件,全市乡镇(街道)纪委全部消除“零立案”。
十三届市委巡察共发现问题13595个,移交问题线索2202件,问题线索查实率58.2%,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07人,组织处理3308人,留置59人,占全市总留置人数的14.2%。截至目前,被巡察党组织完成整改事项12026个,期限内整改完成率达96.4%,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近30亿元。
五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812个,立案53件,处分47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
严把“政治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细落实
强化理论武装,把牢政治方向,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关键。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践行“两个维护”更加坚定自觉。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精准有效推进政治监督摆在工作首位,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聚焦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以及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加快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决策部署跟进监督;对违建大棚房、违建别墅等问题加强监督执纪执法;抓好疫情防控监督工作,推动防控疫情传播、企业复工复产等政策落实落地。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细落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责问责,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聚焦中央环保督察转交群众信访问题、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等实施精准问责,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对表对标抓好中央和省委巡视及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认真履行督促整改监督责任,承担的112项整改任务全部落实到位;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监督,严把选人用人廉洁关口,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筑牢“防火墙”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干部离特权远了,离群众近了;机关里花架子少了,干实事多了。”一位基层党员感受到的真切变化,也反映出了五年来沈阳市毫不松懈纠治“四风”,实现激浊扬清的作风之变。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聚焦疫情防控、生态环境保护、农村改厕等领域,靶向纠治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突出问题;坚决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严查滥发津补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易发多发问题,严防收受电子红包、私车公养、“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形变异问题,为党员干部改作风、树新风、立规矩、划红线;把监督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重要任务,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推动形成崇俭戒奢的氛围。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注重成体系、成建制地清除问题、堵塞漏洞,持续开展各类专项整治31项。聚焦脱贫攻坚、“三资”管理、惠农惠民、教育医疗、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关键领域,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坚决纠治执法司法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严守“警戒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严肃查处党政机关“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严厉惩治国企“蛀虫”,严厉打击“小官巨贪”。惩治是最有力的监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有效惩治腐败,并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实现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帮助其放下包袱、积极工作。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统筹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做实做细以案促改。近年来,全市深入开展“严明党纪国法、强化正风肃纪”等教育实践活动,创作《百年“纪”忆——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百年回眸》专题纪录片、举办“盛京百廉说”党史讲述活动,组织案件主办人到发案地区和单位进行“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宣讲等,引导党员干部守初心、担使命、履职责,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打造“新品牌”大数据监督正风肃纪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坚决查处,严肃追责。沈阳市着眼于整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持之以恒开展正风肃纪监督,对涉及民生的政府投入资金、项目、物资实施主动监督,并与中科院计算技术研究所进行战略合作,创造性地开展大数据监督,实现了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省纪委监委在沈阳召开全省大数据监督现场会推广沈阳做法,并在沈阳建立“辽宁省纪检监察大数据监督实训基地”。沈阳大数据监督工作得到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的充分肯定,全国数十个地区和单位学习借鉴沈阳经验。
按照沈阳市“两个体系”工作推进会部署,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定位,以强监督促进强监管,督促政府职能部门深化流程再造、完善行权路径,确保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可评价。通过试点先行、积累经验,再扩大范围、全面铺开,目前,“两个体系”建设已覆盖全市所有市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13个区县(市),并在全省范围内彰显更大作用。
监督“全覆盖”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适应改革形势,一体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将制度优势充分转化为治理效能。全市市、区县(市)两级监察委员会于2018年全面完成组建,职能、人员、工作深度融合,实现了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实行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职能分离、部门分设,加大综合派驻力度,稳步推进市管企业、市属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还制定了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流程规范、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工作办法、案件审理工作的规范要求和证据标准等40余项制度,初步构建起规范严谨、贯通纪法的制度体系。
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全市持续深化“五项改革”,围绕机构设置、人员力量、工作机制、工作质效、队伍建设、保障能力等方面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线上线下、市区乡镇(街道)三级联动、分级分类组织开展集中轮训,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有效提升。组建54个镇街纪检监察协作区,对镇街纪(工)委实行资源和力量统一整合、调配,形成合力。沈阳经验在全省进行推广。
擦亮“探照灯”彰显政治巡察的监督利剑作用
市委坚决扛起主体责任,仅用三年半时间,高质量完成了十三届市委巡察全覆盖,又实现了对全市乡镇、街道及法院、检察院、教育、供销、土地房屋征收等7个系统和领域提级巡察全覆盖。根据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在党内监督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
旗帜鲜明讲政治,与时俱进深化政治巡察,各区县(市)全部实现一届党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上下联动一体化监督格局初步形成。开启高规格反馈模式,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分别带队反馈,自上而下系统推动整改,并组建巡察整改专班,实现整改监督常态化、长效化,发挥标本兼治战略作用。
严防“灯下黑”锤炼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扎实开展“学条规、提能力、促规范”岗位练兵,创新培训理念,利用“直播课堂”“跟案锻炼”“清廉沈阳”大讲堂等形式,着力培养懂纪懂法、守纪守规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扎实开展“万人进万企”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干部坚守人民立场、涵养为民情怀。
坚持刀刃向内,五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了6轮内部督察,对区县(市)纪委、市纪委派驻(派出)机构、市属企业高校纪委实现全覆盖,并对4家单位进行“回头看”,持续整治“灯下黑”,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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