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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酒驾醉驾 推动党员干部作风持续向好

时间:2021-03-10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前不久,义乌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一批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其中一起因酒驾醉驾背后还涉及公职人员违规接受吃请和娱乐活动安排,一夜之间数次触线碰雷,在党员干部中引发强烈反响。最终,当事人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稠江大队樊向东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所在单位被通报批评,单位相关领导人员也分别受到约谈、书面检查、诫勉等不同处理。

  今年5月以来,义乌市在全市党员、公职人员中开展“禁酒驾、反醉驾”专项整治,剑指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突出问题,紧盯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常态化、高频次开展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共查处酒驾醉驾违纪违法党员干部113人,其中市管干部1人,一般干部16人,农村党员干部86人。

  “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行为的背后,也许牵涉的就是党员干部参与‘酒局、牌局’、接受吃请等违规违纪行为。为此,我们从严管酒驾、醉驾切入,以此作为整治‘四风’问题的抓手,推进改进党员干部工作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义乌市纪委市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为推动酒驾醉驾问题关口前移、标本兼治,该市提出了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全面起底问题线索、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案件跟踪督办、从严从快追责问责、严格实行“一案三查”、严查“酒驾醉驾”背后的“四风”问题、加大通报曝光力度、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强化社会化宣传教育等十大工作举措,在全社会形成“禁酒驾、反醉驾”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

  如市纪委市监委通过与公安机关建立酒驾醉驾问题线索对接机制,对2012年以来全市查处的酒驾醉驾违法犯罪人员与党员、公职人员信息库进行筛查比对,对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进行一次大起底,确保无遗漏、无盲区。同时,公安机关每月对查处的酒驾醉驾违法犯罪人员进行身份比对,发现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及时报送纪检监察机关。目前已比对了3000余条数据,对排查出酒驾醉驾问题线索进行进一步核实处理中。

  根据该市“一案三查”的要求,党员、公职人员发生酒驾醉驾问题的,还要进行责任倒查。对单位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失职失责,致使党员、公职人员发生酒驾醉驾问题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所在科室或站所负责人、有关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等人员的责任。

  为让“禁酒驾、反醉驾”进一步入脑入心,该市纪委市监委还紧紧抓住“后半篇文章”,制作《莫做害己又害人的“醉人”》警示教育片以及系列公益广告片,发放至各单位;要求发生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的单位党组织,加强内部警示教育,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查摆剖析存在的问题,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构建完善日常管理长效机制。同时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对有日常饮酒习惯的党员、公职人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截至目前,全市89个机关单位、14个镇街,9个国企均开展了专项警示教育活动。今年来党员干部酒驾醉驾案件同比下降四成以上。

  (金华市纪委市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ch112/system/2020/12/20/03284916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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