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疫情防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11月9日,太康县纪委监委第一协作区对永康物流圆、盛鸿纺织集团、欧企德服饰和县司法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县供销合作社等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
督查组就企业和重点单位大门一侧是否设立检测点,是否落实出入人员和车辆信息登记,是否有测量体温、佩戴口罩、查健康码、行政码和疫苗接种记录,是否进行环境消杀、人流量限制,是否建立疫情台账和应对疫情防控有效的措施,是否把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到位,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未佩戴口罩人员、没有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建立疫情防控台账、未张贴行政码和健康码、未组织环境消杀等问题,要求立行立改。同时,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切实强化职责担当、细化工作措施,全面织密疫情防线,筑牢防护屏障。
另外,督查组还组织发放了1500余份《致全县各级人大代表的倡议书》《关于个人履行疫情防控有关责任的通告》《致全县在外务工人员近期非必要不返乡的一封信》,广泛宣传,发动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坚决守住守牢疫情防控底线。(王去非 张新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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