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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市多措并举严惩酒驾醉驾行为

时间:2021-11-12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总觉得自己酒量好,喝点酒开车也不会有问题,结果被公安机关处罚了,也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这个‘自信’的代价太大了!”一名因酒驾被处分的党员在收到处分决定书时忏悔道。

  

   既要查酒驾问题,又要深挖彻查其背后的‘四风’问题。”荔浦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唐亮表示,该市纪委监委把酒驾醉驾行为纳入作风整治重要内容,通过加强与公检法机关互相沟通协作,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问题线索月报机制和案件查办协作机制,对凡是经过公安部门处罚或法院判决的,依据行政处罚书或判决书定性量纪,从严从快作出处理,有力震慑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行为。截至目前,荔浦市公安交警部门共向荔浦市纪委监委移送涉嫌酒驾醉驾问题线索37条,立案1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

  

   对查处的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案件,荔浦市纪委监委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并督促全市13个乡镇、59个市直单位和28个驻荔单位召开警示教育会,用身边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身边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守规矩、明底线、知敬畏。

  

   为防止出现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或办关系案”人情案”等行为,驻荔浦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积极发挥探头”作用,督促公安交警部门进一步严肃警纪,强化内部管理,严格队伍日常监督,并要求交警大队在查获酒驾醉驾案件后,对每一名涉案人员进行身份核查,及时准确发现党员干部或监察对象的酒驾醉驾行为。

  

   要严格按照工作规范执勤执法,绝不允许违规办理人情案、关系案。”连日来,驻荔浦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深入一线,先后到该市滨江路、荔桂路等酒驾醉驾查处卡点进行监督检查,紧盯公安交警队伍在酒驾醉驾整治行动中的履职情况和纪律作风问题。截至目前,荔浦市纪委监委共对违规处理交通违法、办案程序不规范的1人进行诫勉,对5人进行批评教育。

  

   我们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警示在先,引导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时刻绷紧法纪之弦。对酒驾醉驾行为,我们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酒驾醉驾背后违纪违法行为一律责任‘倒查’,持续释放监督常在、震慑常在及越往后监督执纪问责越严的强烈信号。”唐亮表示。(荔浦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11111/gxjjw618cca6b-1641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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