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定要以周某某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和纪法意识,做到‘亲’商不挟私,‘清’商主动为。”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卫辉分局负责人在该单位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上说道。
为进一步强化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成效,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今年以来,卫辉市纪委监委聚焦政务服务、惠企政策落实、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等,以查办的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件为鉴,围绕政商关系监督难点,在全市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治理工作。
该市纪委监委成立3个监督检查组,在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过程中,聚焦政商交往中的关键环节、重点问题,制定政商交往“负面清单”,规范权力运行,划定政商交往红线。向企业发放纪委监委联系卡,公开举报联系方式,建立营商环境问题线索专项台账,对行政审批中“庸、懒、散、慢”以及行政执法中“吃、拿、卡、要”等行为,一经发现,快速处置,挂牌督办,限期办结。截至目前,该市纪委监委依纪依法查处破坏营商环境案件4起,处分2人,诫勉谈话3人,责令检查3人,下发通报4份。
“我们将持续强化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成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保障。”卫辉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武术明表示。(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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