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辽阳县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监委关于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的部署要求,不断强化制度建设、提高专业素养、加强自我监督,多措并举,统筹并进,打好“组合拳”,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强化理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县纪委监委组织干部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办案实践深入剖析讨论典型案例,切实达到增强制度意识、领会制度精神、掌握制度规则、提升制度运用能力的效果。县纪委监委开设纪检监察干部党史学习教育读书班,由班子成员带领学习,今年已开展集中学习167人次,领导班子成员专题授课3次,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授课3次,交流研讨2次,观看《党史100讲》《将改革进行到底》《建党伟业》等电教片6次。打造“掌上”课堂,依托工作群推送自学篇目、《党史日志》《百年瞬间》等内容,引导党员干部利用碎片化时间开展经常性学习。
强化监督检查,持续改善党风政风。紧盯重要节点和薄弱环节,印发节日期间加强监督执纪问责通知2期、下发通报4期。把节约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长期监督任务,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针对一些隐形变异、花样翻新的“四风”问题,县纪委监委创新监督举措,探索运用信息化、大数据、新媒体等方式广泛收集排查问题线索。通过与职能部门协同联动,调取税务系统发票数据、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用车记录,做到“面”上查到、“点”上查深、“线”上查清。今年以来,全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件1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共开展各类监督检查36次,下发典型案件通报4期4起14人。
完善内控机制,打造纪律铁军。县纪委监委制定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评定办法,对纪检监察干部日常工作实行打分制,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干部,发出督办单并由分管常委谈心谈话。制定学习、考勤、请销假、激励关怀帮扶等内控制度,强化自我约束机制。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负面清单”,通过日常了解、机关作风效能检查、工作落实等多种渠道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去年以来,已对1名违纪纪检监察干部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坚决防止“灯下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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