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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冬春救灾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时间:2021-12-21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年底将近,财政部、应急管理部等多部门陆续下拨多项冬春救灾资金,支持帮助灾区做好受灾群众今冬明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相关地区纪检监察机关紧盯资金拨付、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主动监督、靠前监督,督促职能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保障救灾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近期,财政部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山东省开展农田排涝、粮食烘干收储,补助购置燃油、肥料、种子(苗)等农业生产恢复所需物资材料及服务。山东省纪委监委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督促驻在部门及时与农业部门对接,摸清全省秋冬种情况底数,提前拟定资金分配计划,争取以最短时间完成资金分解下达。同时,督促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兑付给实际种粮主体和作业服务组织,发挥好专项资金的保障效应。

  紧盯救助对象确定、救助资金分配等环节,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纪检监察工委一方面联合职能部门深入村(社区)核查确需救助对象,一方面督促财政部门在12月底前将救助资金以“一卡通”形式直接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严防截留挪用。在此基础上,督促各乡镇(街道)对冬春确需救助对象和拟救助金额及时公示,严防救灾资金用于行政管理和工作经费支出。

  吉林省龙井市纪委监委对辖区各乡镇(街道)发放冬春救灾资金的重点环节逐项核实,坚决防范对救灾资金“动奶酪”“伸黑手”等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敦化市纪委监委紧盯冬春救灾资金涉及部门的资金报批、拨款程序和执行监管等情况,督促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和应急措施,对资金拨付做到通盘考量、合理配比,严防资金流转监管缺位。

  针对灾害评估环节易受人情干扰的情况,重庆市忠县纪委监委组织六个派出监察室,分片区对辖区各乡镇(街道)纪(工)委、村(社区)监察监督员进行培训,要求对村(社区)申报数据逐一核对,既查真实性防止骗补,又查准确性防止多报或少报,并根据疑点线索及时抽查灾情核查和规模评估情况,促进救助公平实施。

  为确保救灾资金规范使用,江西省新余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近期深入一线开展监督检查,将检查发现的救灾资金使用不规范、使用进度缓慢等问题及时反馈市农业农村局,推动建立专项资金执行情况通报制度,定期统计通报资金执行情况,对拨付进度缓慢的县区及时督促,确保资金使用高质高效。(记者 杨文佳)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452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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