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讨论的支委换届名单中,邹某还没过处分期,建议暂缓提拔为支部副书记;王某上个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建议暂缓列入支委候选人;谌某已立案审查,建议暂缓任支部书记……”近日,在驻在单位党委会上,江西省宜丰县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提出意见。
为防止换届之年发生带病提拔、边惩边奖等现象,宜丰县纪委监委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驻在单位干部推荐提拔、评先评优、职级晋升、年度考核等关键环节上的监督作用,严把党风廉政建设回复第一关。
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平时掌握的驻在单位综合情况,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收到相关征求意见函后,与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案管室等部门联合“会审”,针对被核查对象是否有信访举报、立案审查问题等情况,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核查名单里的余某信访反映较多,有部分问题已核查清楚,但有部分还在核查中,建议暂缓……”会前,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与信访室、案管室主任对名单进行讨论分析。去年6月至今,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支部换届中3人提出暂缓使用的意见,对年度考核中的15人提出不定等次或取消评优意见,对3人的职级晋升提出暂缓晋升意见,对1个股级单位参评年度先进提出否决意见。
县纪委监委对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提出的党风廉政回复初步意见,先经协管领导审核把关后,再由分管领导提出审核意见,最后由主管领导审定提出回复意见。通过层层把关,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精准和规范。
截至目前,该县纪委县监委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出具党风廉政初步意见回复4065人次,对81人提出暂缓使用意见。(宜丰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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