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共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函》94份,对7284人次廉洁自律情况开展了核查。其中提拔、职级晋升、进一步使用396人次……”这是南谯区纪委监委开展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一组年度统计数据。
去年以来,滁州市南谯区纪委监委紧盯换届监督、干部选拔任用等关键环节,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坚决防止带病提名、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现象发生,细化审核流程,精准回复意见,为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紧盯重点,明确受理范围。出台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办法,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明确干部选拔任用、换届选举、领导干部辞去公职及配偶子女因私出国(境)、表彰奖励等五类具体事项为回复意见重点。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受理,受理人员范围主要包括区纪委监委监督的干部、拟任本区及市委管理职务的干部。2021年共开展区纪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和各镇党委、政府、纪委换届提名人选廉政审查262人次、村(社区)“两委”换届人选审查1162人次。
严格把关,规范审核程序。区纪委监委组织部收到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函后,交由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和各纪检监察室,相关部门围绕各自职能,区分拟考察对象、资格审查、评选表彰等不同类型,分别对意见人选是否存在党纪政务处分、是否还在处分影响期、是否有信访举报问题正在核实等重点内容进行筛查,认真填写《征求意见表》,签字审核后以“南纪函”形式向相关部门反馈意见,共提出6人不宜使用、1人暂缓使用意见。
多方联动,确保审核实效。与区委组织部加强日常沟通协调,建立同级区委、区政府管理干部任免职信息定期通报、大批量征求意见提前沟通等工作机制,同时加强与巡视巡察、审计、信访等各部门实时联动,完善问题线索台账,提高廉政意见回复信息化水平。对超过处分影响期限干事创业敢担当的干部大胆提拔使用,对问题人选坚决说“不”,根据问题性质及诫勉、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限等,提出不影响使用、暂缓或不宜使用等具体意见,提升廉政审查精准度。
“要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锚定换届监督关键环节,提供真实、全面的廉政审查意见,坚决排除政治上有问题、廉洁上有硬伤的干部,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政治生态。”南谯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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