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纪检法治网 登录

当前位置: 通报曝光 :正文

以案为鉴 |“有为”干部的错位人生

时间:2022-01-21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我认罪认罚,会积极改造,重新做人。”浙江省建德市莲花镇原副镇长滕新春在法庭宣判后表态。2021年12月30日,滕新春因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滕新春出生于70年代,年少时家境贫寒。他通过努力考取杭州市农业学校,之后一直在农业部门工作。2012年8月他调到莲花镇工作,从农技员干到镇农办主任,后被提拔担任莲花镇副镇长,分管农业、“三资”中心等工作。期间,曾被评选为建德市“担当有为好干部”。讽刺的是,就是这样一位深受组织信任、群众认可的“有为”干部,随着职务升迁,理想信念开始滑坡,最终走上违纪违法的不归路。

  “在职务和权力不断攀升中,自己的三观也发生了扭曲。与老板比较,那些人没文化、没学历,他们凭什么开豪车、住豪宅!心中不满足、不平衡的心理导致了私欲膨胀,自己渐渐从一顿饭、一杯酒到一张卡、一叠钱,一步步走向了违规违纪违法的深渊……”滕新春在忏悔书中写道。

  心态上的失衡最终造成行动失稳。滕新春在担任副镇长期间,经常与工程项目老板、中介机构人员、村干部聚在一起吃喝玩乐。被留置后,滕新春懊悔道:“这些年,我几乎每年有近三百天都是在外面应酬,不是去参加酒局,就是去唱歌、泡脚,每天都会交到‘新朋友’。但这一切最终的结果是肚皮大了、血压高了、亲情淡了、人生毁了。”

  滕新春在灯红酒绿、醉生梦死中沉沦,先后与三十余位“朋友”成为了利益伙伴,逐渐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心甘情愿被“围猎”。他利用手中的职权为“朋友们”在工程项目款支付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据调查,滕新春自担任莲花镇农办主任及副镇长以来,先后57次收受22人所送的财物共计75万余元。

  直到被立案调查后,他还大梦不醒、执迷不悟,自认为被叫吃饭、叫娱乐,是合群,收“朋友们”的礼金、礼卡,是礼节。他在忏悔书中写道:“原以为牺牲我个人一点精力,给‘朋友们’带来一些便利、利润的同时,他们从利润中拿出来一点消费卡、现金给我,与行贿受贿差得远了,也没有给国家造成多大损失,应该问题不大。”

  通过“老朋友”,滕新春不断认识更多的“新朋友”,其中就有建德某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某。

  2018年至2021年上半年,滕新春多次接受林某某的请托,为其在莲花镇莲花村后坞石灰山非法采矿等方面提供帮助。为表示感谢,林某某先后五次送予滕新春现金共计人民币6万元,并出借其钱款共计人民币85万元,直到组织介入调查后滕新春才陆续退还借款。

  面对林某某一次又一次的行贿,滕新春都是坦然受之,收的毫无心理压力。在滕新春利用手中职权大开绿灯、掩护配合下,林某某在后坞石灰山肆无忌惮地非法采矿长达一年有余,造成矿产资源损失价值高达600余万元。

  2021年5月13日,滕新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建德市纪委监委采取留置措施,同年9月25日,滕新春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面对组织、面对家庭、面对自己所犯下的错误,不知如何是好。用‘糊涂’解释不了,用‘不应该’也解释不了,用‘罪有应得’一点都不过分。”滕新春这样深刻忏悔,然而,他也清醒地明白,人生是不能重来的。(通讯员 吴燕红 阎洪伟 || 责任编辑 李文峰)

  


原文链接:http://www.hebcdi.gov.cn/2022-01/21/content_8713718.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24小时法律在线
热点图片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纪检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纪检法治网 jj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