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西省纪委省监委在豫章师范学院召开澄清通报会,为该院党委书记贺瑞虎澄清不实举报。此举在党员干部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得到大家的拍手称赞,有效激发了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澄清失实检举控告是纪检监察机关应尽之责,监督执纪执法应有之义。《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明确规定,纪检监察机关核查认定检举控告失实、有必要予以澄清的,可以予以澄清。今年5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了《意见》,明确了开展澄清工作的具体内容。澄清正名在实践探索中不断规范,成为纪检监察机关硬核担当的新常态,为担当实干的干部提供了坚强的后盾。
随着社会的发展,改革的深入,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不在少数。一些党员干部在时代潮流中奋勇担当,在此过程中也极容易触及个人利益,亦或遭遇不合理诉求,导致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借此捕风捉影,刻意抹黑。一个不实的信访举报看似无伤大雅,但“流言蜚语”由此滋生,猜测声、质疑声不断,对于大多数党员干部来说,因不实举报受到的影响,往往只能默默承受,而不实举报本身更像是人生的一个污点难以洗净,极大地挫伤了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还清白者清白,为担当者担当。近年来,江西省委、省纪委省监委积极探索,先后印发了《关于为受到不实举报对象澄清正名的实施办法(试行)》《江西省纪检监察机关澄清失实检举控告和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实施办法》,不断健全制度规范流程。全省自上而下广泛实践,在坚决查处有违纪问题干部的同时,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理直气壮、旗帜鲜明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帮助其消除思想负担,既让担当实干的干部有了无畏前行的动力,又激活了干部干事创业的一池春水。
扶正祛邪方能激浊扬清。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把“严”的主基调贯彻始终,以担当促实干,准确将“正常信访”与“恶意诬告”区分开来,用好用活澄清正名机制,为能担当、真干事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让有为者敢为。与此同时,以鲜明的态度和立场向诬告陷害亮剑,对于那些企图泼脏水来达到个人利益的要坚决打击,推动形成依规依纪依法如实检举控告的良好氛围,不断释放“澄清正名”制度刚性力量,以此达到更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井冈山市纪委市监委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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